如今时光倒退,陶暮静静打量着舞池内群魔乱舞的场景,不免心生感慨——就是觉着上辈子的自己挺好笑的。一碰见沈毓就心生魔障,智商直线下降的气势就像看到了红斗篷的斗牛。
【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吗?无论是恶毒炮灰还是大反派,只要对上主角智商就被无限拉低。作者是不是写不出正常的反派啦?】
陶暮心下一跳。重生七天,碎片式的梦境终于拼凑完整,陶暮基本接受了自己重活一回的事实。然而脑海中时不时浮现出的字句还是让他心惊肉跳,难以适应。
当然时至今日,陶暮也不至于怀疑自己得了神经病。而且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信息汇总来看——这些话语大概都是在评价一本小说。
根据陶暮的推测,好像小说的主人公就是沈毓,而他就是用来推动情节发展和感情互动的恶毒炮灰?
“陶暮,你在想什么?”大毛忽的搭上陶暮的肩膀,嬉皮笑脸的大声喊道:“看上哪个妹子啦?哥们帮你追,十八岁生日,咱们的目标就是让你告别处男之身!”
陶暮回过神来,没好气的推了大毛一把:“玩你自己的去吧!”
大毛嘿嘿一笑,拽着小胖一头扎进舞池。
因为陶暮在京城的夜店做过兼职服务生和酒保,经常接送陶暮上下班的两位发小耳濡目染,早就成了夜店达人。这会儿跟着劲爆的舞曲扭腰摆臀,疯狂撩拨着周围胸大腿长的小姐姐们。
陶暮则心不在焉的跟在两人身后。他睡醒下楼的时候换了一件黑色的圆领t恤,破洞牛仔裤包裹着修长笔直的双腿,原本就很白皙的皮肤在炫目的舞池光效下越发白的妖异。或明或暗的彩光将他的轮廓晕染的愈发深邃立体。俊美无俦的脸庞,穿衣显瘦但并不单薄的高挑身材,漫不经心地模样简直性感到令人尖叫。
以至于这一路行来,但凡陶暮走过的地方,必然会有人有意无意的蹭上来。有些胆大的小姐姐们,甚至还会从胸口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纸条,笑嘻嘻的塞进陶暮的裤兜里。再顺手在陶暮的肩膀,胸膛,腹肌甚至屁股上偷摸一把。已经很久没被人这么揩油的陶暮闪躲不及,只能认命的板起脸。面无表情地样子却显得更加酷帅撩人。
有些男孩子不服气陶暮光凭一张脸就能吸引这么多辣妹御姐,扭臀摆臂的晃悠到陶暮面前,试图激将陶暮跟他斗舞,以事实证明再帅的帅哥在舞池里也有可能是木乃伊。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吃瓜客人立刻让出空间,还有人吹着口哨起哄。
可惜陶暮本人并没有跳舞的心思,即便被挑衅了也懒得下场。倒是大毛和小胖,人来疯的凑上去跟你斗了起来。
哭着喊着要负荆请罪的苟日新带着女友和他那一票武行兄弟,已经等候多时了。听到舞池里的骚动,立刻挤过来,把陶暮三人拽到舞池旁边的卡座。桌上开了几打啤酒,又点了几盘水果拼盘和各种零食小吃,桌子中间摆着一个精美漂亮的抹茶蛋糕——中间还端端正正的加了个粉红粉红的寿桃,看上去十分不搭。
苟日新自来熟的揽住陶暮的肩膀,笑着说道:“来,来,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陶暮,今晚的寿星公,咱摆酒赔罪的主要对象。这是余媚,我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
在苟日新的介绍下,正翘脚坐在沙发上的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皮肤白皙,浓妆艳抹的美艳熟女站了起来。她看向陶暮的眼神里带着毫不遮掩的惊艳和欣赏,纤纤玉手伸向陶暮,大声喊道:“帅哥你好,叫我媚媚吧。”
出于礼貌,陶暮也伸出手,两手相握的一瞬间,陶暮感觉到自己的掌心被人挠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