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刻,重生回来的陶暮并不是一个人战斗。他觉得他浑身发光, 后世十年,所有互联网精英们的才华智慧在这一刻齐聚在他的身上。其中最为闪耀的就是云逸大佬的首富光环。
云逸淡淡笑着, 看着陶暮说话间就眉飞色舞想入非非的模样, 忍不住莞尔。
“我觉得你回到燕京以后活泼多了。”云逸这么说着, 忽然想起来,陶暮今年也才十八岁, 跟自己妹妹一样, 是个刚刚进入大学的小孩儿——比自己还小两岁呢。
那他跟一个年龄比自己小的学弟吃顿午饭,好像也用不着太过正式。提前考虑谈话内容什么的, 还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吧。
“我中午请你吃饭吧?”云逸笑着提出邀请:“你喜欢吃什么?医院附近有一家蜀川火锅, 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云逸觉得, 两个人第一次出去吃饭就应该吃火锅。比较热闹,就算不熟也可以讨论食材。然后从食材慢慢过渡到别的话题,这样不会尴尬。
“我没问题。”陶暮欣然笑道:“我挺喜欢吃火锅的。什么种类的火锅我都爱吃。对了,我们学校附近还有一家涮羊肉特别好吃。是我同学家里开的,有机会我请你吃吧。”
陶暮不忘给温葆家的羊肉锅子卖安利。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差点错过未来首富大佬的一饭之约。
“你是说温聚祥?”云逸也知道这个店:“我知道王府井那边的总店,以前我们家人去吃过。味道特正宗。”
躺在病床上的苟日新听的口水横流,痛苦的叫停:“你们两个别说了。我都馋死了好不好!”
陶暮和云逸相视一笑。陶暮说道:“你现在要准备手术,忌口的东西太多。等你病好了,我请你吃好吃的。”
苟日新眼睛一亮:“我想吃你做的鸡爪子。”
“行。”陶暮一口答应。转过头来就见云逸好奇的看着他。
“你还会做饭?”
“家学渊源。”陶暮特自豪的回了一句:“改天请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呀。”云逸真是特别期待了:“我也想尝尝狗哥念念不忘的烤鸡爪子。”
“没问题。”陶暮对于自己的厨艺还是特别有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