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见着这番景象时,戚暮便觉得十分无语,他正打算开口说些什么,还没张嘴,便听乐团的一个小提琴手别扭地道:“小七,原来你认识柏特莱姆先生也不告诉我们呀!我可是最喜欢克多里了呢!哼,明天一整天不理你了!”
下一秒:“就是就是,我也超级喜欢柏特莱姆先生呢,小七你一点都不可爱了!明天不理你!”
“我也是,明天不理你了,小七!”
“加我一个、加我一个,小七你这还藏着掖着,真是大大的坏啊!”
……
这么一番话说完,戚暮陡然发现自己明天竟然连一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了。他哭笑不得地举手作投降状,连连道:“是是是,是我的错……要不,明天我也不理大家了?”
众人异口同声:“不允许!!!!”
戚暮:“……”
这差别对待也太明显了吧!
话虽如此,等到乐团成员们散开的时候,闵琛与华尔斯先生稍微打了个招呼,他便和戚暮一起先行离开了。帕雷森剧院是维也纳的本地剧院,这个乐团几乎只是为自家剧院的演出服务,因此闵琛对这个剧院、以及他们的乐团并不是非常熟悉。
维也纳冬夜的街道被寒风呼啸地刮过,青灰色的地面上仿佛映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花似的白霜,光是用肉眼看着都觉得一股寒气扑面而来。
当戚暮和闵琛并肩走出剧院后台、向最近的停车场而去的时候,这一小段不过500米的路程也让天生畏寒的青年忍不住地缩了缩脖子,将自己缩在了温暖柔软的羊毛围巾里。
这条围巾戚暮非常喜欢,是柏爱巡演到斯德哥尔摩的时候,闵琛特意寄回来的。按照后者的说法,他的母亲经常到那家老店定制围巾、手套,那儿的手艺很不错。
“很冷吗?”闵琛望着青年畏缩的模样,低声问道。
戚暮抬首看向对方,只见男人仅仅穿了一件薄薄的大衣,连双手都十分自如地放在口袋外,面色淡定正常,完全没有一点畏寒的意思。
看着这家伙面若冰霜的模样,戚暮恍然大悟:冰块当然不怕冷了啊!
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一丝有趣,戚暮翘起唇角,低笑道:“嗯,也不是特别冷,就是手有点冷……”
说到这,戚暮忽然顿住,然后赶紧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副羊毛手套,一边给自己戴上,一边笑着说:“我都忘了你给我织的手套了,虽然模样长得是有点像护腕了,但还是非常暖和的。对了,你不怕冷?”
眼见着青年即将戴上最后一只手套,闵琛飞快地将抢过那手套,套上了自己的右手。在青年惊诧不解的目光中,闵琛将伸出左手拉住了他冰凉的右手,薄唇微勾:“我怕冷,手套……给我戴吧。”
戚暮:“……”
你先把手套戴好再说话好吗!
虽然心中是觉得好笑,但是戚暮并没有甩开闵琛的手。
夜色低垂,在去往停车场的这条路上,路灯昏暗,几乎也没什么行人。因此,他大大方方地牵起了这个男人温暖炙热的手,感受着那灼人的温度,连心脏都暖了几分。
“说到手套,我今天刚到乐团的时候呢,很多成员都调侃我来着。”
闻言,闵琛挑起一眉,重复道:“调侃?”
“嗯,他们说……小七啊,你这手套也长得太好看了吧,真可爱。”顿了顿,戚暮又笑着道:“所以呢,我当时就这么回复他们:我家爱人织的,不可爱吗?”
闵琛的手指微微缩紧,在青年微凉的掌心滑了滑。
正好两人已经走到了停车场,戚暮便停下了脚步,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笑道:“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回复我的吗?”
闵琛俊眉微蹙,思索了会儿,道:“很可爱?”
戚暮先是摇头,接着又点点头,道:“确实是很可爱,但是他们说——‘小七,你的女朋友真可爱’!”望着男人一下子抿住的嘴角,戚暮想起了自己刚才在后台里突然看到对方的模样,眼神渐渐温柔起来。
他知道,这个男人很怕麻烦,但是他却为了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帕雷森剧院的后台,签了数十份签名。他很不喜欢吵闹,却能够有礼貌地回复每一个成员的问题,甚至记住每个需要向克多里等人问好的成员的名字。
想到这,戚暮仿佛感觉到一阵暖流从心口,顺着每一根细小的血管、与血液一起,向身体的四周蔓延过去。即使是寒风,也不能驱散这股暖意,戚暮也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