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顿时有一股暖流涌向四身,戚暮伸手揽住了男人劲瘦的腰身,低声道:“闵琛……你为什么明天又要走了呢……”
“因为我得快点走,这样晚一点被你追到。”
闻言,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那我得更快点地跟上去了。”
接下来的五个多小时,两人一起坐在琴房的钢琴凳上,将今天晚上柏爱的音乐会再次重温了一遍。从第一首的《命运》,到最后一首的《鳟鱼》,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在黑白键上流畅生动地按着,美妙的音符便轻轻流泻而出。
有的时候戚暮也会突然明白些什么,然后赶紧地起身拿起自己的小提琴,演练一番。而大多数时候他则是认真地听着闵琛的演奏,感受着他每一次细小的改编到底是为了表达出什么样的情感、达到什么样不同的效果。
每个指挥家都拥有自己不同的音乐风格,戚暮恍然间觉着,其实……
他真的最喜欢奥斯顿·柏特莱姆的风格。
就像两年前卡尔教授说的一样:你的音乐风格其实和奥斯顿·柏特莱姆很像。
是的,他的小提琴风格和这个男人真的很相似,都尽力地去追求那个最完美的旋律,严谨端肃,大气磅礴,带着最完美最挑剔的眼光,喜欢最古典最正统的音律。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是最喜欢你啊……
等到第二遍的《鳟鱼》演奏到第三乐章的时候,闵琛忽然感觉到自己肩膀上一沉。他手指间的动作倏地停住,再转首一看,便见不知何时,这个青年已经累得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
温柔沉静的目光宛若大海一般深邃,闵琛轻轻地将青年手中记录笔记的纸笔拿到一边,然后蹑手蹑脚地抱起了他,走进卧室,动作轻柔地放在了柔软的大床上。
坐在床沿上,闵琛并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柔和地望着那个沉睡着的青年。
白色的被子衬得戚暮的脸颊更加削下去了几分,闵琛知道,在他不在的这两个月里,这个青年让自己完完全全地投入进了忙碌之中,本就偏瘦的他如此更是消瘦下去。
“你太努力了……”
仿佛呢喃一般的叹息响起,闵琛俯下身子,在青年饱满白皙的额头上印下一吻。
此时,东边的天空上已经泛起了一层薄薄的鱼肚白。朝阳在地平线上挣扎着想要攀爬而起,金色的光芒已经率先穿透云层,在天边染出了一条细细的金边。
闵琛伸手为青年将被子拉好,再收拾了一下屋子后,他便拉着行李箱,轻手轻脚地推门离去。在那实木大门被关上之后,屋内慢慢归为一片宁静,只有金灿灿的阳光终于喷薄而出,将世界照耀成灿烂的金色。
戚暮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了。
闵琛留在床头柜上的纸条上用行云流水般的汉字写着:【已经为你向乐团请过假了,好好休息,不许再瘦了。闵琛。】看着那纸条上的字迹,戚暮忍不住地将那纸条放在了自己心口的位置,仿佛这样还能感受到那个男人残留的温度。
闵琛已经去努力了,那他自然更不能就此停下。
戚暮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好好调养身体、恢复精神,第二天他便再次到了乐团,参与排练。
一周的时间晃眼便过,当维也纳爱乐乐团的成员们抵达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时候,戚暮站在德拉莫内歌剧院恢宏雄伟的大门前,微微仰首,仿佛已经看到了后天晚上维爱演出时的场景。那是他进入这个乐团后,第一次正式的演出。
第一百八十章
比利时,布鲁塞尔。
明亮皎洁的圆月高悬于天空之上,在歌剧院的门口,一尊宏伟雄大的骑士雕像沉淀了数百年的岁月沧桑,高举旗杆直指天空,带着势不可挡的志向与傲气。
德拉莫内歌剧院是比利时最古老、最好的歌剧院,它坐落在这个国家的首都——布鲁塞尔之中,宛若一颗瑰丽的珠宝,装点着这个美丽动人的城市。
自1700年德拉莫内歌剧院在布鲁塞尔开幕后,三百多年来,在这里上演了无数场情感讴歌的歌剧、举行了多场声势恢弘的交响音乐会。
这里是比利时最好的音乐圣殿,而今晚也同样聚集了来自国家各地的乐迷们,一同欣赏远道而来的维也纳爱乐乐团、带给他们的视听盛宴。
可以容纳1100人的座位席上,渐渐坐满了人,所有观众们都盛装出席,等待着音乐会的开始。
戚暮还是第一次来到布鲁塞尔,明明在比利时与奥地利之间只隔了一个德国,但是过去的十年里,维交却真的是从没来到比利时演出过。
戚暮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德拉莫内歌剧院的名气,这里被称为全世界最美的八大歌剧院,而当维爱真正进入这个歌剧院进行预演的之后他也发现,“最美”这个名字,真是不负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