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朗朗说他居然有方法可以将食物存储更长的时间,这无疑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尤其是奥森,本来他就觉得拥有集合魔法(他现在已经认可伊克尔的定论了)的小自然非兽人是十分珍贵的存在了,但是没想到小家伙居然还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惊喜,这无疑是让他十分开心……并且自豪的。
虽然那个时候他没有给朗朗解释清楚“媳妇儿”是什么意思,但是奥森就是有这个感觉——朗朗已经知道了这个词儿的含义,而且,对成为自己的伴侣这件事并没有反感的态度。
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身为将军,奥森打过许多的胜仗,而面对朗朗,他相信他也能在这场感情的角逐中赢得心上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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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没有遇到奥森之前,朗朗的梦想很简单——先去给别人洗洗盘子打打小工。如果自己运气好呢,就依靠自己的厨艺去当个大厨,然后再攒钱直到可以买个小房子住着。
嗯,最好是带有一个小院子的那种。
然后就可以在院子里种菜或者种花,如果有机会的话再架个葡萄架。
再有时间或者精力的话,可以建个猪圈或者鸡舍,养一两头猪或者几只鸡。
等自己老了之后希望可以有一两块地,然后种点儿粮食什么的自给自足——反正农忙也不过那十几天的时候,其余时间还是可以懒懒散散的享受一年。
在他的计划里,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因为朗朗并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养得起另一个人,并且给另一个人保护。
不过遇到奥森并且后来隐隐约约感觉到奥森对自己的好与心意之后,朗朗的人生计划又慢慢地改变了。
因此,在面对诺曼·邓赛尼的问话的时候,朗朗点头道:“如果您信得过我的话,我可以试试做一些样品出来。”
如果,如果奥森真的想让自己成为他的媳妇儿……伴侣——就像卡西利亚斯叔叔和伊克尔叔叔那样,那么自己也得拿出些诚意来。
就像是自己原先找吃的一样,只会在原地等的话,只有饿死的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