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能保证一个游戏不会被大面积地复刻照搬,却不能阻止别人以相同的思路制作新的游戏。
《我的世界》过后,相似的生存建造游戏层出不穷,但都不能说是抄袭。
是不是在第一本穿越小说诞生之后,所有人都不能再写穿越了?
这是不可能的。
跟风模仿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抄袭真正的定义,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是将“一连串独创的情节内容”进行改编,然后认作是自己的原创,或者直接复制粘贴了一段原文,而不声明引用;
对于音乐来说,是大约15%的旋律片段完全重合;
对于游戏来说,是大面积照搬某个系统、某种职业上的设计,或者直接盗用他人的素材。
单纯的一个梗、一个创意的复用,除非有确切的主动抄袭的证据,否则一般不认为是抄袭。
因为世界上人口那么多,一个创意只要有人能想到,基本可以肯定存在另一个人,他也能想到。
科学界还发生过许多同时发明了同一件东西的事例。
还有就是最初的创意对于游戏的必要性,真的有那么高吗?
不了解游戏设计这件事的人,很容易误以为做游戏就是一拍脑瓜——“哎呀,我要做百人大战大逃杀”。
然后就出现了火爆全球的现象级游戏?
不,并不是这样的。
一个创意之所以能火,它本身占1%的要素,剩下99%是制作团队全员的贡献和配合。
这1%当然至关重要,但剩下99%则决定了它能否起作用。
就像蓝星当年的一款抽卡游戏,它的创意来自另一款手游,在另一个国度早就火过,也早就有了无数跟风模仿者。
然而大多数人甚至听都没听说过这些模仿者。
因为一款游戏能成功,其核心创意只是必要非充分条件之一,但绝不能说是全部。
并不是创意提携了制作团队,更应该说是制作团队捧红了这个题材。
好比说,第一本写穿越的书火了,穿越确实是它的核心梗。
但是未来所有写穿越的书都能火吗?
不存在的,还是要看创作者本身的实力的。
还是第一位想到这个创意的作者太厉害了,他是白手起家,亲手捧起来一个火热的新题材。
明言说:“他们未来可以把这个品类开发得更完美,挺好的。”
李胜嘴唇微微发颤,他看着明言说不出话来。
他竟然从这个年轻人身上看到了王者风度!
明言说这句话,根本不是把自己放在平等的角度上的,他是在俯瞰整个游戏业界——
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在打量着后继者们跌跌撞撞地学习自己的道路。
——可是凭什么?他以为他是谁?
——神明吗?
……
这件事结束后,总算就到了大年节的假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