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去玩!”段少泊一咬牙,然后可怜兮兮的私下说【大师兄,至少让我今天晚上能自己走回来吧?】
顾辞久用手勾住段少泊的胳膊,两个人亲密的靠在了一起【小师弟,我是那么不知道轻重缓急的人吗?现在是战时,我是不会想那些事的,咱们等到战后再说。反正也就是四年,我不着急。】
段少泊脚底下踉跄了一下,脑海里只有两个血淋淋的大字:完了!
他家大师兄要是真的把债攒起来,一块要,那这是要他命的节奏了啊!可他也知道,现在这情况,他要是再多话,那就不是要他一条命了,而是要他死去活来,再活来死去了,所以,段少泊老老实实的闭起了嘴巴。
“好!我们去玩!毕竟……错过这一次,下次真的要等三四年才能见面了。”顾辞久温(yin)和(sen)的一笑,拉着段少泊跑了。
他们坐上一辆挺可爱的烧煤小车,直接去了一处广场。广场周围也同样被帐篷占据,不过在这里搭帐篷的,不是军人,而是从前线逃下来的难民。
所以常有本城的富裕贵族、商人之类的,到这里来分发物资和食物,后来又有一些艺人到这里来表演各种节目——也有不好的比如卖身的男女之类的。但在这种前线节节败退,各种物资缺乏,民众惶恐不安的时候,这里倒是成了一处热闹欢快的所在。
段少泊看着顾辞久竟然从车上搬下来了一架手风琴,又示意他拿着小凳子和铃鼓,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顾辞久坐在小凳子上,拉响了手风琴,悠扬的乐声传了出去,这分明是《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悠扬飒爽的调子直冲天涯,这是这里的人从来没听过的,可虽然陌生,却充满了振奋和激情的歌声。
段少泊眼睛一亮,拍着铃鼓为顾辞久伴奏着,与他一起高唱了起来。
《喀秋莎》的演唱难度并不大,节奏明快,歌词简单,唱到第二遍的时候,就有人跟他们一起唱了起来。
两人就在小广场那唱了一天的歌,期间有记者过来拍照,还有边上一家唱片行过来在现场录制了唱片。
等到天色微暗,顾辞久开着车,把段少泊送了回去。段少泊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玛丽公主邀请过去了。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