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这叫兄弟的话,你们南风馆是不是对兄弟有什么误解……
大概是洛书的目光太过炙热,金鳞似笑非笑地看了过来,道:“不是你想的那种,是能同生共死的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然后又看了看渊临。
大兄弟,你该找小五挂个眼科。
洛书用意念与金鳞交流完毕,然后把自己缩了缩,竭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是不应该出声的。
“鳞儿!”
似乎是因为金鳞在洛书身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渊临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语气中浓浓的占有欲毫不掩饰。
金鳞对上他的目光,厌恶地垂下了目光,摸了摸阿默的额头。
过了片刻,他再抬起头来,又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与你相识在七岁。”金鳞仰起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你看起来很狼狈。”
“对,当时我在被人追杀。”提到了回忆,渊临的表情柔和下来,回忆往昔一帧一幕都是幸福,“在遇到我的鳞儿之前,我会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
“我当时大概是觉得与你同病相怜吧,竟然把你拖回了房间。一个月后你不辞而别,再接着,我就被接到了南风馆。”
“我的鳞儿怎么能在外面当乞丐,任人践踏风吹日晒。虽然这南风馆不归我管,我却可以保你衣食无忧,不会有人动你。当时不过是因为不想养废了你,所以才没有告诉你。”
“你虽然比我大许多,但却是与我平辈相交,甚至拜了把子,做了兄弟。”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你下意识地当成了与我一般大的成年人,你明明还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