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明天不就结束了?你还要在酒店待一晚?”
“明天晚上还有个晚会,我也不需要赶时间回去,要和我一起吗?”
慕秋:“……要。”
—
陈颂在车里等得着急。
送个人送上去二十分钟了还不下来,这要是被拍到,就算没做什么也要被写得有什么了。
而且可能还会添油加醋着重强调“程知让只有二十分钟”。
热搜标题她都想好了,可能会叫#程知让夜会慕秋二十分钟完事#。
……十年英明就要败在这儿了。
有时候陈颂回想起来,也觉得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神奇。
程知让和慕秋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同的圈子不同的地方不一样的两个人,本来不出意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识对方。
可是突然的一个节目,把他们两个拉到了一起。
然后慕秋租的房子刚好和她一起,刚好就碰到她离婚,刚好就接到橙橙,又那么恰好的,引起了程知让的兴趣。
没有缘分的人,就在同一个地方转来转去都碰不见,有缘的人,在偌大的城市里随便打个车都能拼座到一起。
缘分这个东西,太玄乎了,而且从来不由人。
又等了十分钟,程知让终于下来了。
衬衫纽扣解开两粒,袖口挽到了手肘。
陈颂仔细打量一遍,看着他上车。
“这么舍不得,怎么不留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