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没错,”张陶大口咬下一串肥牛卷,大咧咧道,“我刚就想说了,帅哥这头金发可以的,很亮眼!不过如果只看头发,还真想象不到,你长得这么…这么…”
像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词,可张陶却又一时找不出来,正卡得不行,就听一旁顾孟平接话道:“斯文。”
“哎对了对了!”张陶一拍手,“就是斯文!”
于冰的好看,和在座其他四个帅哥都不一样。
阮眠的好看是可爱,温棠的好看是跨越性别的清秀,韩懿的好看里带着骨头里的风流,至于薄砚,无需多说,薄砚无可挑剔的五官加之自身的气场,让他的好看,太具有冲击性了。
可于冰给人的感觉,却与薄砚正相反。
他的长相,和他的嗓音,讲话的语调一样,都很温和。
因此张陶没说错,这头过于跳脱的金发,与于冰确实算不得十分相衬。
可张陶说完之后,于冰喝了一口啤酒,竟然露出个有些腼腆的笑,他又侧头看向阮眠,明明是在回答张陶的话,眼睛却是看着阮眠的,只听他说:“因为我是小阮的粉丝。”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
我知道这发色不衬我,但我还是染了,我为了阮眠染的。
一时之间,气氛又静默下来…
阮眠还没想好这话要怎么接,就突然听到韩懿一声“我操”,紧跟着是句怒骂:“薄狗你犯什么愣!你等我去拿瓶冰水!”
阮眠顿时顾不得什么“粉丝”了,他腾地一下从凳子上站起来,两步冲到了薄砚身边,焦急道:“怎…”
可后面两个字没能再出口,因为阮眠低下头,看见薄砚不知道是刚刚碰到了什么,原本白皙的右手手背上,多出来了一片,灼烧般的红痕。
作者有话要说:小薄马甲就快要掉了!真的!
久等!这章还算粗长,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