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你忘了这是一本书中世界么?
茵茵睁大眼:你不要告诉我,我这个前三嫂就是书里的女主哦!
群主:叮咚,答对了!
茵茵:……不行,我受到了惊吓,得回去吃个鸡腿压压惊!
这事得从耿美琴跟那个货郎走了之后说起。
那卖杂货的天天各村子、镇子窜,一辆破自行车后座上驮着一个大木头箱子,里面一些新奇不太常见的小杂货和一些手工艺品,用来和人换旧塑胶鞋底或者废铁,平时靠的就是一张嘴皮子。
他是近两年才出现在星火大队的,每隔上一星期就会来一次,每回来都是一群大姑娘小媳妇围着他,不管换不换东西都想看看稀奇。
这货郎也不太正经,嘴上花花的,喜欢和这些大姑娘小媳妇逗嗑子,惹的她们直笑。
耿美琴就是这样,一来二去的跟对方就有点那么个意思了。
有一天觉得熟了就跟货郎抱怨,家里男人太沉闷,一天到餐都说不上几句话,婆婆管得太严厉,犯一点小错都要被骂,小姑娘太懒,什么忙都不能帮还得做嫂子的伺候她,这日子过不下去了。
然后货郎就半真半假地引、诱她:
“既然过的这么难就不过了呗?像我就没妈和妹子,只一个老爹和几个兄弟,想像不到家里女人一堆乱糟糟是什么样。要不跟我过得了?”
就这样,当时耿美琴也不知道咋就真的动心了。
也犹豫了几天,那几天货郎没像之前那样一礼拜来一趟,而是两天就来一回,还送了她一些小东西,最终耿美琴就被他勾、引走了。
如果按正常的套路来说,可能就是耿美琴跟货郎过几年然后觉得日子不像自己想像中那样便会再跑或者怎么样,但既然耿美琴是女主角,那便有不一样的转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