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将手机揣进足球服裤兜里,拎起腰包旁的可乐,拧开瓶盖仰头灌下一大口,身上扑簌簌的热汗得到了些许消解。

江浔的皮肤很白,因为热,所以脸颊泛着粉红,他拿起腰包转身离开时,眼角余光假装无意扫过观众席上一个穿白色短袖的寸头男人。

寸头男人在目光与他接触的刹那移开了视线,在江浔将腰包挎在肩上边喝可乐边离开时,他半信半疑的眼神又落在了江浔的身上,同时按住耳机对那头的同事道:“他离开足球场了,往食堂的方向去了。”

十分钟后,耳机那头传来同事的声音:“他没去食堂,去了便利店,买了一袋三明治和一瓶矿泉水,现在他去篮球场了,还要跟吗?”

寸头男人抬腕看了眼时间:“跟,六点多钟没有异常就撤。”

同事:“好。”

男友没回他微信,江浔心情不好,食堂这会儿人又太多,他干脆拐进便利店随便买点东西解决晚饭问题。

便利店对面就是篮球场,夕阳的余晖斜斜地罩在上面,散发着朦胧与温馨的气息。

江浔刚走出便利店,就恰好看到傅凉正在打篮球,他们物机学院下个月中旬和材化学院有一场友谊篮球赛。

虽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物机学院已经在材化学院手上连输三场了,傅凉作为学院篮球队队长,亚历山大。

江浔见傅凉的身上裹了极细的金边,他微微敛了敛眸,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站在篮球场外边吃三明治边看他们训练。

没多久,他的身边就站满了同学,尤其是女生,女生之间在特别花痴地讨论傅凉,而且声音还很大,听得江浔眉头越皱越紧。

傅凉本来打篮球就很不错,他很有运动天赋,再加上人设光环加持,更是健步如飞弹跳力十足,惹得场外女生连连尖叫。

江浔:“……”

“不打了,我要回去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