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需要,手下的员工也需要,那本着改善公司生活水平的需要,林泉把买厨子的事提上日程,具体做法,去请来郑爷!

郑爷听说林泉要买厨子,立刻利用自己手中的人脉帮林泉找了一下,然后领了白白胖胖的年轻厨子登门。

一见林泉,郑爷就开门见山的说:“我给你推荐的这个人,可能有点小毛病。”

林泉:……你就不能推荐个没毛病的。

郑爷一看林泉脸色,忙说:“好厨子不好买啊,从学徒到出师,得好几年,一旦出师,那就是有手艺的,要么是跟着师傅干,要么被各大酒楼挖去,一般不会沦落到卖身的地步。”

林泉一听也是,所谓一技在手,天下我有,尤其在古代,有手艺的人确实不至于穷得卖身,林泉看向郑爷身后的厨子,用眼问郑爷,那这个有什么小毛病?能让他穷的卖身?

郑爷立刻拉过身后的年轻厨子,“他叫三全,原来是醉香楼大厨门下的徒弟,他学艺不错,才三年就出师,只是出师不久就被醉香楼撵了出来……因为他做饭太费菜!”

太费菜?林泉不解。

郑爷只好拉着林泉去厨房,然后示意三全下个厨。

一个时辰后,林泉木然的看着被打扫的一尘不染的厨房,和半筐菜炒出的一碟菜。

这厨子,有洁癖!

第33章

看着簸箕里被择下菜,又看了看碟中装的菜,林泉终于明白为什么醉香楼会把一个亲手培养的厨子丢之门外。

真的有点太费菜了!

丢下的菜,大约是炒得这盘菜的两倍!

也就是说,如果给这厨子准备三份食材,别的厨师能做三碟,而这家伙,最多只能出一碟。

这样的厨子,别说酒楼要不起,一般人家,也要不起。

林泉用筷子挑了挑做好的这碟菜。

真干净!

整碟菜,一根带虫眼的黄叶都没有,这用料之精挑细选,可以去申报吉尼斯纪录!

林泉尝了一口,嗯,味道真不错,清淡爽口,一点都不油腻,看来郑爷说这家伙厨艺天赋不错还真不是瞎夸。

林泉看了一下被择下来的废菜,其实他也不是乱择,别人择菜是择择最外层的死叶子,看着大差不差就行了,而他,就有点吹毛求疵的,一看有点蔫黄、虫眼或者带点泥的,就忍不住择掉,林泉看他好几次想要控制,可最后还是忍不住择掉了。

所以这家伙不仅有洁癖,可能还有点强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