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徐英子

拿到海哥的这个投票权之后,罗易重新召开了集团公司的股东大会。

现在参会的人也简单了,也就罗易和李成阳,海哥已经把投票权委托给罗易了。

知道了具体的情况,秦老也算是知趣,自己也不参加了,直接委派一位自己的亲信给自己投票。

三个人的会议,也没啥好商量的。

直接通过了,罗易有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

虽然罗易是作为控股大股东的存在,但对于具体的管理没有什么实际上的需求。

说实在的,对于罗易来讲,只要能管住钱,不用管理,还能分到最大的那块蛋糕,再好不过了。

所以,直接就通过李成阳成为新任董事长 公司法人 o的决定。

当然,罗易也不是完全的把公司交给了李成阳不管了。

罗易具体关于这个制度有一定的设计,看似李成阳权利挺大的,但实际上,罗易才是具体的基团控制人。

怎么说呢,首先这个公司法人,这个是一旦公司出了什么问题,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的一个人,并不算是一个好的位置。

有时候是还可以用来背锅。

而如果想让对方承担公司法人的地位,那么根据公司法,需要对方是一个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的角色。

听起来好像是董事长比较大,为啥罗易没有考虑让李成阳当个总经理呢。

说实在的,法律上讲的,公司是由董事会领导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长是需要通过董事会才能做决策的,如果董事长没办法摆平董事会的话,董事长也就是一个摆设而已了。

而总经理不一样,他拥有了公司一切的行政权,人事权,财政权,比董事长重要多了好吧。

当然,罗易在公司章程里面设置了更多限制董事长的条款。

比如说,罗易作为总裁,可以决定是否要召开董事会。

不能随时召开董事会,董事长也没办法直接对公司进行管理。

至于另外的一个职务,o,首席运营官,包括了公司目前的所有的管理,运营,但并不包括财务。

财务,罗易准备从总公司调过来一个人来担任cfo,首席财务官,直接对罗易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