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星垂下眼眸,拿起郑成安放在笔枕上的羊毫笔,这种笔虽便宜,但笔头略软,不知是笔的缘故,还是人的缘故,连星写下的第一个字边缘有些曲折,但是一个字写完,他就像找到了感觉,换了个人一样,第二个字变得标准而正经。
接下来的一句话皆是如此。
郑成安情不自禁发出一声感叹:“卧槽!”
这也太好看了吧!
原谅他没什么文化,想不出什么夸奖的话,唯一能说的一点就是,太标准了,简直和书里印刷的一样。
郑成安不懂什么艺术不艺术的事,他自己用签字笔写字都潦草得不行,这辈子最喜欢的字就是别人一笔一划工整写出来的,尤其连星这种小巧且漂亮的正楷。
“这也太好看了吧!连星你也太厉害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写字这么好看的人!”郑成安激动不已,桃花眼瞬间变成了星星眼,嘴里乱吹彩虹屁。
连星刚开始被他夸的时候还有些骄傲,心里飘飘然,但越夸越夸张,他有些坐立难安,脸上飘上红云,不好意思道:“你……你别这样说了。”
“为什么不说?你写得这么好看,自然要夸的。”郑成安丝毫没有任何羞意,他向来对夸奖或贬低都接受良好,自是不像连星这么脸皮薄。
连星眼睛眨了眨,慢慢垂下眼睛,嘴角有些压抑不住地翘起。
“咱们商量个事吧。”郑成安一眼就看中了连星的字,但如此麻烦别人他还有些不好意思,“等之后我写好的稿子能拜托你帮忙誊抄一份吗?”
连星抬起头,眼睛微微睁大,似是有些震惊:“我帮忙抄?”怎么可能会有人愿意让双儿接触这么珍贵的笔墨纸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