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也说不准:“很嫩,也很怪,我不知道算不算好吃。”
黎韩非忙自己夹起一片来尝。真的是难以想象的嫩滑,他没吃过金枪鱼,但吃过三文鱼。也不知是品种问题,还是之前吃过的三文鱼品质并不好,这个肉吃着比以前吃过的口感更上一层楼,虽说没达到入口即化的地步,可咀嚼的时候,也像一团蛋黄派中间的那一团奶油。这样的口感,在酱油的衬托下多了一种鲜味。
只是可能是鱼片切得有点厚,咀嚼的多了,就有些腻了。
所以就像越城说的,不知道算不算好吃,但也不难吃。吃下去的口感让人觉得难忘,咬的每一下都很幸福。可一口吃下去后,是否再吃第二口就有些犹豫了。
黎韩非拿出菜刀,又将鱼肉切的细了些,这次多沾一点酱油,结果酱油太多,有些喧宾夺主了。
最后再夹起一片细鱼片,沾一点点酱油,这次黎韩非又如法炮制的沾一片金枪鱼:“这回你再试试!”
越城顺着他的意思又吃了一口,也跟着黎韩非点头。
黎韩非等米饭煮好了,将金枪鱼切成肉丁,盛上半碗米饭,将肉丁铺在上面,再撒上一点酱油搅拌。米饭的热气给金枪鱼肉的口感多了一个层次。而鱼肉的油脂包裹着米饭,也给米饭多了几分柔顺。加上酱油恰到好处的提味,这一顿没有多少味道上的刺激,只有最原始生肉带来的享受。
黎韩非有点明白古代为什么痴迷于鱼炙了。
吃饱喝足了,满足的两个人坐在一块看夕阳,结果就在太阳即将开始落下的时候,黎韩非看见天边又游来了两个熟悉的鱼鳍。
黎韩非站起身走到船边,半晌看仔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