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一片寂静,李云龙三人听得目瞪口呆。
虽然早就料到以高洪明的大气绝不可能一毛不拔,却做梦也没先到出手却这么大方,直接就给了500支步枪和20挺枪机枪,甚至还配了二十万发子弹。
尤其是这捷克式轻机枪那可是一款非常出色的武器,无论是精准度还是简洁度都比同一时期的日式十一年式机枪强得太多。
最值得赞叹的是,这款机枪的结构非常简单,一共就那么几个零部件,即便是从未摸过枪的普通人凭借着一个冲子和一把锤子也能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内把枪拆卸完毕。
如果是已经对该枪熟悉的士兵,分解它甚至用不了一分钟。
也正是因为它的结构是如此简单,很快就能被这个时期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华夏士兵熟练掌握,这款机枪也成了抗战时期最受欢迎的一款机枪。
李云龙一把握住了高洪明的手久久不放,“高老弟的,你真是够意思,这个人情老哥我记住了。”
高洪明却正色道:“李老哥,别说什么谢不谢的,只要是为了打鬼子,再多的东西我都舍得,我只希望你们拿到这批武器后能够多杀几个鬼子,替咱们华夏千千万万无辜死难的同胞报仇。”
李云龙把胸脯拍得砰砰响:“这个你放心,我李云龙别的本事没有,杀鬼子那是从来不甘人后的。”
得到了高洪明的承诺,李云龙、孔捷和赵刚三人心情大定,有了这批武器,独立团不仅可以做到人手一支枪,连迫击炮也有了,接下来只要把部队的训练提上去,用不了多久独立团的面貌势必会焕然一新。
原本孔捷和赵刚对待高洪明虽然客气,但那种客气是带着一丝疏远的,现在看他的眼光中则是多了一丝亲切。
李云龙将碗里的地瓜烧喝完后,也全都倒上了高洪明拿来的洋酒。
说来也有意思,这三人里,李云龙喜欢老毛子的伏特加,孔捷则比较喜欢英国人的威士忌,赵刚和高洪明一样喜欢喝葡萄酒,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三人的性格。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众人也都有了几分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