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念一想,写歌要扒谱子,动漫要画,电影要拍。
好像都挺麻烦的诶,还是书好,打字多轻松。
这样他就有大把时间可以写字画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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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虽然开了,但是先写一本什么书呢。
要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啊,总不能上来就整一个《四世同堂》,整个《狂人日记》吧。
得选一些专业性和地域性不强的,而且还不能和现实生活有割裂感。
毕竟时代缔造作品。
片刻之后,打开电脑在文档第一行输入:六岁那年,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一副扣人心弦的图画。那本书的名字叫做
天色渐暗,腹中的饥饿感将处在码字状态之中的褚清拉了回来。
他出门简单吃了点晚饭,工作了这么久得休息会儿。
逛一逛消消食儿。
夜晚的灯光将褚清的脸庞映的通红,晚间正是大家出门闲逛的时间,路上的人脚步都很慢,只有几个外卖小哥还在工作,蓝衣服和黄衣服都是脚步匆匆,一看就是接了十几单。
回到出租屋,褚清泡了杯茶,这才继续伏案打字。
渐渐的困意袭来,褚清躺在床上便睡了过去,梦里他开着辆五菱一路狂飙。
副驾上竟然空无一人,梦里连个美女都没有,太吉儿丢人了。
车后面拉满了宣纸和书本。
场景慢慢变成了一个房间,他在纸上肆意挥洒,但是突然多出一个男人,眉眼之间写着怒火,一看就令人发怵,然后一巴掌打来,他一下子就醒了过来。
这是褚清父亲的脸,这是他都快忘记的一个表情。
自从上了高中父亲便没有再对他这般严厉过,但是那些教训却历历在目。
褚清初中时酷爱写字,没什么朋友,也不喜欢学习,经常回家不写作业。
基本放假就窝在家里,糟蹋了他爹好几刀珍藏的宣纸,还用毛笔在暑假作业上抄经。
被他爹揍了好几次,他还自称是艺术家。
太阳照进屋内,将空气中的灰尘照的很显眼,将褚清也照醒了。
褚清起床清洗后便打开毛毡,拿出平常舍不得用的古法蜡笺,翻开陌生的字帖抄写起来。
他十数年几乎临写不辍的爱好,虽然谈不上是什么大家,但是也很是了得,但每次临习都能让他的内心安静下来,也是他为数不多的几个爱好之一。
一千余字他仅仅两个小时就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