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腰一处相对平整的小土坡上,有三间小平房,砖瓦结构,看上去有些陈旧了,墙壁上都起了厚厚的青苔,两间小平房里亮着微弱的灯光。
这样的果农小屋,已经算是很讲究的了。
多数看守果园的农夫,就是搭个茅棚,比这简陋得多。
从这果园小屋的“规格”来判断,这片果园的面积不小,果农这才舍得“大投入”,搞几间砖瓦结构的小平房,有以此为家的打算。
不过眼下,这果农小屋却成了个贼窝子。
进门第一间正房之中,屋顶房梁上吊着一个小灯泡,发出昏黄的灯光,灯泡正下方,是一张简陋的小木桌,桌面上摆放着几个碗碟,里面热气腾腾的,也看不出是什么菜肴。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对面而坐,其中一个身穿草绿色的老式军装,里面是一件早已变了颜色的衬衣,实在很难从领子的颜色上去判断它本来的色泽。
另外一人胡子拉碴,头发乱糟糟的,个子略瘦,一道刀疤斜斜从左眼拉下来,一直拉到鼻根处,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尤其凶残。
两个人都敞开了胸怀,屋子里弥漫着一股烈酒的气息。
绿军装男子的面前,摆放着一柄乌亮的手枪,好像是制式的手枪。
刀疤男的面前,则插着一柄明晃晃的匕首。
“来,军哥,喝!”
刀疤男端起一个玻璃杯,里面有半杯酒浆,朝绿军装男子说道,舌头有点大了。
绿军装男子不接这个茬,瞥他一眼,说道:“刀疤,少喝点,待会就要赶路了。”
“嘿嘿,不怕,这点酒算什么……”
刀疤男咧嘴一笑,露出残缺不全的一口黄牙,一扬脖子,干下去一大口。
“哎,军哥,你说,大哥一个人去拿钱,不会出什么事吧?”刀疤男大着舌头说道:“大哥也真是的,多去一个人怎么啦,难道还怕这小兔崽子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