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几家欢喜几家愁。
萧潇兴高采烈,喜笑颜开,吴慵却垮着脸,好像一夜之间死了老子娘一样,牙齿咬得咯咯响。其实他现在还能咬牙切齿,已经是李无归手下留情了,不然的话,他如今就是个猪头,满头满脸不会有一块好肉。
“四哥,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马上把哥们都叫来,这就杀回去,把那两个小王八蛋砍死!”
刺青男子跟在后边,咬牙切齿地说道。
“砍死尼玛逼,你个王八蛋,叫你不要带钱包不要带钱包,你特么就是不听……特么让那个王八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老子来这一手!老子先砍死尼玛x的!”
吴慵骤然爆发,冲着刺青男子咆哮起来。
这口恶气,从夜总会一直憋到现在,吴慵总算找到了发泄的对象。
刺青男子顿时就焉了,耷拉着脑袋,一声不敢吭。
他也是奇了怪了,明明自己将钱包塞进了沙发缝隙之中,怎么会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的?要说真是那小子搞的鬼,那手法也太快了些。
吴慵咆哮完,伸手拦了一台出租车,刺青男子总算还知道给老大拉开车门,吴慵坐在了副驾驶座,刺青男子连忙上了后座。
出租车径直开到火车站旁边的一栋六层楼房停了下来,吴慵下了车,直接上了四楼,打开一间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这不是他家,是他的办公室。
吴慵正儿八经开了一间贸易公司。
在社会上混了那么久,吴慵也知道,继续这么混下去,是没前途的,如今这世道,有钱的才是大爷。捞社会终究不是正道。
吴慵嘴里不说,在他心里,却一直以萧雄作为榜样,努力追赶。
当混混就要当到萧雄那个份上,那才叫出人头地,没事就和大人物混在一块,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萧总”。像他们这样的,到死也是个烂仔,一辈子被人瞧不起,动不动就被派出所收拾一顿,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得急匆匆跑路。
这日子,也真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