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一点,在国外办离婚也比较麻烦,不像国内不用费多大力气就能办成。
在国外,离婚双方都有自己的律师,那架势好像不把离婚官司闹大就不罢休。本来方琼觉得夫妻之间既然没有感情了,就好聚好散。
但是对方显然不是这么想的,重金聘请了律师,要狠狠敲方琼一笔。
方琼和丈夫虽然是同事,但是职位却比他要高不少,自然挣得也多。而且方琼名下也有两处房产,一处在市中心,另一处在郊外,均价值不菲。
更别说方琼还有收藏爱好,家里也有不少艺术品,既有收藏价值,也值不少钱。
不然方琼的丈夫也不会这么拼命想要打官司,他说白了就是一个普通的职员,如果趁着离婚从方琼的身上好好捞一笔,说不定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
方琼在办离婚的时候才渐渐看清丈夫的真面目,可谓是心力交瘁。
第417章 藏品保住了
本来情况对方琼来说还是很有利的,因为她签了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在国内不流行,但是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了。只要是结婚的夫妻两人都会签这么一份协议。
至于协议上的内容也是两个人一起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一旦离婚,就严格按照协议上的规定来。
这也算是一种先礼后兵了的做法,把所有事情都商量好,最重要的就是把财产部分都做好公证,这样以后不出现问题当然最好。
一旦出现问题,大家也都有依据,也不用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愉快。
不过这种看似公平的办法想要在国内推行却是非常难。首先国内国外的文化氛围有很大不同,国内缺乏基础。
而且国内夫妻之间如果签订所谓的婚前协议,一定会被人议论,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在国外的话非常普遍,就类似于“丑话说在前面”的效果。
像婚前协议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女的会比较颇有微词,但是方琼和她丈夫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