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非常喜欢喝酒,虽然酿酒技术比不上精灵,但在酿造烈酒上却是独具一格的!”安格斯有些骄傲的挺着胸膛,“先生,既然来了这里,你一定要带上一些酒,这可是好东西!”

这一整条街道都是酒铺酒馆,就算是深夜也有不少矮人流连在这里,偶尔有醉倒的客人也不会被店家赶走,就让他们在店里凑合一晚醒来再离开。

“这么多酒馆,哪一家的酒最好?”路凯笑着问。

这可让安达斯犯了难,他挠挠头,说:“在我看来都很好,第一家的酒最辣,口感刺激,喝起来非常痛快;第二家的酒最醇,后劲非常足;第三家……”

他一一将每一家的酒介绍了一遍,然后眼巴巴的看着他。

路凯也不缺钱,于是笑着说:“听起来都很不错,那就每一家都帮我买上一点吧,正好我有一个朋友很爱喝酒。”

安达斯立马应了,他带着路凯走进酒馆,熟稔的跟店里的矮人们打招呼。听说他是亚摩斯的客人后,店家们不但给他打折,还有要白送他一些的。

矮人们过分热情,让路凯这个平时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人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有酒的地方永远少不了高谈阔论的人,矮人们是个中翘楚,他们爱酒,也爱谈天说地。路凯在酒馆里坐了一会就跟他们称兄道弟起来,虽然一部分人连名字都记不住,但不妨碍他们分享各种八卦和消息。

一个矮人咕咚几口喝完一大杯酒,擦着嘴巴大声说:“我之前在费恩大森林遇上了一个特别漂亮的精灵,像故事里的仙子一样美丽,在我准备上去搭讪时才发现他是男的,我悲伤了好几天才走出来……”

“几年前,我外出冒险的时候看到一朵很漂亮的花,花香非常醉人,就像你家的酒一样。出于好奇,我上前去看了看,结果就被那朵花一口吞下去!等我费尽千辛万苦劈开它的肚子爬出来时,我精心打理的胡子都被燎坏了!”这个矮人说着还摸了一把胡子,虽然胡子被辫成小辫,但看得出来有些参差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