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等人同情的看一眼摩根。

这么多手下没一个打算来救他的,更没想过给他报仇,一出事就惦记着瓜分地盘了,实在没有半点忠心可言。

摩根本人倒是完全不意外,他跟这些亡灵本就没有半分情谊,没被人掀下去只是因为打不过他而已。

他一边咔吧咔吧的卸了自己的指骨抛着玩,一边不在意的说:“行吧,无所谓了。你们知道谁在这里待得最久,或者有谁知道该怎么离开这里吗?”

几个小头领互相看看,最后一致指向最前头那个骷髅。

摩根仔细一看,嗯,就是第一个被他揍的家伙,也是他上位后获利最多的老油条…老油骨。

这个骷髅叫派恩,据他自己说在地下宫殿至少待了五百年了。

摩根凉凉道:“你就吹吧,真活了五百年的骷髅能像你这么菜?”

派恩的嘴巴开阖半天,找不到反驳的话,就很气。

“好吧,就两百年…不到,四舍五入一下差不多了。”派恩坚持营造自己很老的骨设,“比我更老的家伙不是离开了,就是化成灰了,所以地下宫殿里还真没有谁比我更清楚。”

“别卖关子。”摩根不耐烦的说,“快讲!”

派恩磕巴一下,老实道:“你们也知道,沙漠的阳光太强,对于我们这种太弱的亡灵来说是有伤害的,甚至可能被活活晒死。所以实力太差的骷髅基本不会想要离开,强一些的嘛,骷髅有不需要吃饭喝水,花个几年爬出去也不是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