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朗跟莎莎斗智斗勇了三分钟,陆安森拿了件白色衬衫回来。看到他跟狗交流感情,唇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便把衬衫递了过去。
衬衫很新,衣料精致、做工精细,标牌还没拆。
其实,他穿过的,也没关系。
程朗心里有种迷之遗憾,然后,把莎莎放下来,接过衬衫,当着陆安森的面就开始脱衣服了。
陆安森气的脸又黑了,看他动作,手握的咯吱咯吱响,这祸害不趁早弄死,他早晚死他手里。
程朗不知陆安森心中所想,动作坦坦荡荡,脱了衬衫,露出漂亮的胸膛,以及窈窕的小蛮腰。
很少有腰细的男人,程朗就是其中之一。
也许,因为他本来就是偏瘦体质,也许是他长期练瑜伽的原因,他的腰细的跟女人有的一比。
陆安森转过身,手背上的经脉动了动,连带着手指也在动。
如果有人看到,或许隐约能猜出,陆安森很想摸摸那小蛮腰。
怎么就那么细?
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他要是用点力,是不是就给捏断了?
等等——他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念头?
陆安森甩甩头,想要甩开这些撩人心魂的绮念,可越想丢开,这念头越像是藤蔓在他脑袋里扎根。他甚至想,听说程朗是练过瑜伽的,那柔韧度又是怎样惊人?
真特么想尝试!
陆安森脸黑黑的,觉得自己被程朗给带的越来越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