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路明环顾一下四周,语气里带着怀念:“这其实是我刚到鹏城的时候,住的地方。”

那时候穷得很,口袋里只有几个硬币叮当响。住的是这种城中村里面的群租房,一间房住好几个人,上下床位,按天收费。这样的苦日子过了得有整整一二年,才能够出得起钱,租一间小小的单房,自己一个人住,再后来就把前妻接了过来。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有把周乐天带过来的原因,日子拮据,没必要让孩子也跟着受苦。

后来,搬到了更大的房子,但是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心境了。

“当时,我给自己立了一个小目标,就是每个月可以来吃一顿这里的烧鸭饭,喝一口这里的老火汤。”

他对宋锦说,忆及往事,那双桃花眼微微的眯起,带着温柔的笑意。

宋锦问他:“那你花了多长时间才实现这个目标?”

“不长,也就半年吧。”

那半年他在码头上累死累活,终于成功的升了职。

“半年后,就变成了每周一次。”他添上后续。

宋锦笑起来,然后感叹了摇头。

“我和你差不多,不过对吃的我可能没那么执着。我立下的小目标是每个月都能去城里面,给自己缝一套好看的衣服。”

然后因为这个认识了陆冬林,也因为这个和田彩霞起了冲突。田彩霞觉得有哪个正经做别人家媳妇的能一个月就做一套新衣裳的?大家都是半年才做一套好不好,浪费钱!一点也不知道持家!但对于宋锦来说,这却是寄托了她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展望和一个念想。

两人正说话间,老板把汤端了上来,看着周路明笑道:“后生仔,很久没有来过了哦,好几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