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托马斯·韦恩。

与其说城市的统治者对它的感情是热爱,小丑觉得那倒不如说是憎恨,唯有憎恨不会随着时间消褪。哥谭和夜枭是一体的,前者就像后者身上永远不会被治愈的恶性肿瘤,每当托马斯·韦恩觉得它碍眼时,就怀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深切仇恨举起刀刃,宛如不是在切割自己的血肉之躯——

与无望共舞之人,真的能够迎来黎明吗?

或者我们都该随着他下到地狱里去。

他眯起眼睛,看着在雨雾中盘成两朵蒲公英似的灯光下站着的猫头鹰,对身后的跟班招招手,拖长声音甜腻地说:“戏幕拉开,重要的配角怎么能缺席?得让韦恩先生见见他养的忠实的狗。”

一个男人双手被绑在身后,随着小丑帮成员的推搡踉跄着从人群里跌到包围圈中央,小丑漫不经心地踹了他的屁股一脚,听着对方的哀嚎声,笑嘻嘻地说:“我花了好多钱才从这家伙嘴里买到林肯路的地址。他开口之后就没用处了,本来应该解决掉再把钱从他的□□里掏出来,可是我怎么能不让伟大的夜枭见他属下最后一面呢?”

“我从来没有把林肯路12号的地址告诉过其他人。”夜枭冷淡地说,双眼落在涕泗横流跪在地上的男人身上,“除了……哦,我想起来了。”他沉思几秒钟,“半个月前他们打算在北城区挖开一条新的贸易线,我否决了穿过林肯路往北方公园去的线路规划。”

小丑笑容扩大些许,地上的男人被雨水打得劈头盖脸,高声喊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他,是小丑威胁我,求求您了,夜枭,求求您,不要杀我!”

他模糊地看到曾经的顶头上司半蹲下来,用湿冷的深色金属指尖捏住他的喉咙硬生生把人提到双脚离地。窒息感让男人下意识地在他手中挣扎,而这种软绵绵的力道完全不能使夜枭动摇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