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 没记忆就没记忆, 反正失忆不是两三天了, 没原主记忆,老子也能够活得开开心心。”

苏清之一口一个老子, 穿着纳的千层鞋, 褐色的马褂长衫,就出了所住的梧桐小院, 往巷口处卖馄饨的小摊走去。

一走进近,烟雾弥漫,鲜味扑鼻。

“来碗馄饨。”

“好的。一碗馄饨。”小贩吆喝着。“加辣子不。”

“少要点。”

很快, 一碗热气腾腾, 点缀了少许红油的馄饨端上来。

苏清之慢悠悠, 一口一个馄饨吃的。街上很是热闹,街对面就是洋人馆,时不时就有黄包车司机拉着客人走过。偶尔还有一两位穿着旗袍的丽人,婀娜多姿的走来,说说笑笑,全是百乐门发生的趣事。

这是在沪市,而他应该是一位游手好闲的混混。

哦,最主要的是没有亲人,就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

在失忆的情况下,不得不说,这样的身份,太让人有安全感了。

苏清之吃掉最后一颗馄饨,然后喝掉辣乎乎的汤水。

“再来一碗馄饨外带。”

苏清之摸出一个银元,顺便让老板再给他煮一碗馄饨,他好带回家晚上热来吃。

很快,老板又给苏清之煮好了一碗馄饨,就用小摊用的粗瓷碗,这是苏清之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后的习惯,吃一碗再打包带走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