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

所谓现实,莫过于我们携手度过了青梅竹马,也经历了情窦初开,可遗憾的是陪我们白头到老的那个人,往往不是我们当初那个心心念念的人。

真正能从青梅竹马到校园,再到身披婚纱,共度一生的恋人有多少个那?

就算放眼两个世界,也找不出多少对吧,大多数都没能抵过现实,因为各式各样的困难,挫折而无奈的放弃。

为什么那么多人会无比喜欢那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或许正是因为遗憾吧!

李曼曾经也有一个儿时的玩伴,他们的故事可能没有书中的李文秀和苏普那样浪漫,没有草原,没有天铃鸟,没有你歌唱,我牧羊,但他们同样有自己的甜蜜。

虽然这些彼此的美好记忆,只能永远在回忆中去思念了,不过,曾经拥有总好过不曾拥有吧!

“佳辰,听说你现在都有一儿一女了,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过的家家泥,还记得那个喜欢跟在你身后,喊着要嫁给你的小女孩不”

此时的李曼没有在,她的眼神散着光,在手机通讯录的一个名字上定格。

良久,她轻叹了一口气,微微晃了晃头,把心中那股打电话的冲动摇晃走,过去就过去了,青梅竹马的情愫,到现在剩下的最后温柔是默默的祝福,不再打扰

将注意力重新回到中,因为自己事情的代入,再加上多年看书的经验和对陈天弘的了解,李曼心中有了担心,李文秀和苏普的草原恋歌或许不会那么顺利。

李曼的担心是对的,他们俩的挫折来了。

都说在草原上游牧久了,总会遇到狼,一天两人照常一个唱歌,一个听歌,一头饿狼从他们背后袭来,好在李文秀自小跟父母学了点功夫,机灵的躲过了致命一击,苏普也是哈萨克族部落的少年英雄,以重伤的代价杀了偷袭的饿狼。

苏普少年心性,不顾身上鲜血长流,骄傲的向心爱的姑娘炫耀自己杀了狼,保护了她。

在草原中有个习俗,每一个哈萨克族的年轻人都会将自己第一次宝贵的猎物,拿去送给他心爱的姑娘,以表示情意,这位少年人已经打定主意要将这头饿狼的狼皮剥下,做成垫子送给李文秀。

一个月后,李文秀果然在自己的帐篷外见到了狼皮垫子,她开心的去找苏普,结果却见到苏普正在被他父亲用鞭子毒打。

苏普的父亲是“哈萨克族第一勇士”,但对汉人充满仇视,因为他的妻子,他的大儿子都被吕梁三杰这股强盗团伙所杀。

李文秀在帐篷外听闻了这一切,她自责不已,认为是自己的原因才引来了那伙强盗,她是个善良的姑娘,遇事总喜欢先想着别人。

为了不让心爱的少年再遭毒打,为了弥补心中的愧意,李文秀将把象征爱慕的“狼皮”挂到哈萨克族中最美丽的姑娘,阿曼家的帐篷外。

甚至在后续苏普找到她询问的时候,她仍选择了逃避,狠心说自己与苏普再也不相见

苏普不晓得李文秀是为了他,他不理解对自己一直很好的阿秀姑娘为什么会拒绝自己的爱意,最后他只是怅惘的说:

【唉,汉人的姑娘,不知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少年的喜欢来的快,去的也快,被拒绝后,苏普对李文秀产生的爱情萌芽戛然而止,转而与拿到狼皮的阿曼姑娘谱起了恋歌,这次因为双方家长都支持,两人的恋情发展的很顺利。

而可怜的小阿秀,从此之后只敢远远地看着他,偷偷地看着他,她在初恋的苦涩中慢慢成长

书中原文如此写到:【时日一天一天的过去,杀狼的小孩变成了英俊的青年,那草原上的天铃鸟呢,也是唱得更加娇柔动听了,只是她唱得很少,只有在夜半无人的时候,独自在苏普杀过灰狼的小丘上唱一支歌儿】

“唉,少女的情怀总是诗,小时候的爱情真单纯啊!什么不懂,呵呵,或许只有什么都不懂,才会做出这么傻的事吧,委屈自己,成全别人”

李曼不禁哀叹,她第二次对书中的阿秀姑娘泛起了心疼。

同时又感慨万千,她想起了书中天铃鸟的故事,计老人曾给小阿秀讲过故事,说天铃鸟是草原上一个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姑娘死了之后变的,姑娘的情郎不爱她了,她伤心而死

小阿秀傻傻的问:“她最美丽,又最会唱歌,为什么他不爱她了?”

计老人用萧索的语气道:“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小孩子是不懂的。”

现在书中的小阿秀长大了,她懂了嘛?

或许懂了,可不明白的事情,一旦明白之后,便永远不能再回到从前幼小时那样迷惘的心境了。

所以长大后的她,宁愿自己仍不懂情滋味。

那现在的自己懂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