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把作家跟身边的vj都逗笑了,像刘在石那样红,这辈子很难。
“那我们现在去哪儿?”作家重新开始了正事。“leessang还是弘大?”
“我们哪儿也不去。”金钟铭摇了摇头。“快中午了,我带你们先去吃饭。”
vj跟女作家本来以为金钟铭会带他们吃快餐,但是没想到却被招待了一顿烤肉,这让他们对金钟铭立即产生了极大的好感。当然这也是金钟铭的目的。一些小恩小惠完全可以让一些麻烦消失于无形之中,这是他跟刘在石郑俊河学的,而且,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顿烤肉极其超值。
在烤肉店的一会,金钟铭已经做出了决定,他要去找《玫瑰旅馆乐队》。
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个是leessang的音乐风格不太跟金钟铭合拍,他可不准备搞hiho音乐,而玫瑰旅馆就很符合他的音乐目标了。另外一个原因则是玫瑰旅馆目前的处境更需要有曝光的机会,陆钟万之前是跟金钟铭仔细聊过玫瑰旅馆正式出道的愿望的。当然第二个原因就没必要说出来了。
吃饱喝足,金钟铭给作家说了一下,自己因为音乐风格决定直接去找玫瑰旅馆。
拧开没有上锁的楼顶门,金钟铭走上这个楼顶阳台。小风吹过,楼顶的空气十分新鲜,这让金钟铭感觉有点好笑。他对着摄像机说道:
“大家知道么?我以前每次来这个屋顶都会问道一些很浓郁的味道,有时候是炸鸡味混着汗味;有时候是啤酒味混着脚臭味。这次什么味道都没有,我居然感觉到很不适应。”
绕着楼顶杂物走了一圈,来到陆钟万的门口。刚到那里,金钟铭就无语的指着挂在上面铁丝上的衣服。主vj也笑了,但是经验丰富的他知道这是一个笑点,赶忙把摄像机对准了那团东西——数件洗好拧成一团的内裤。
“哥!在么?”金钟铭拍了拍门。
“钟铭啊,你怎么这个时间来找我?”陆钟万打开房门,看到金钟铭身后的摄像机,立刻傻眼了。
“我收拾一下啊。”
陆钟万想把门关上,但金钟铭立即伸手卡住门。
“哥,艺术家的风范呢?你门口的内裤都被拍了还怕里面发霉的枕头跟苍蝇?”
陆钟万无语的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