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昼叶一愣。
陈啸之指了指她脚上穿的新小高跟靴。女孩子脚腕像雪一样娇,又如同牛奶或丝绸,被裹在米白色小羊皮踝靴里。
她其实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只是平时不太打扮,但一旦打扮起来几乎穿什么都漂亮——无论是跟着室友一起拼十块钱邮费的裙子,还是五金闪亮、鞋底都沾不得灰尘的小羊皮踝靴。
“好看呀。”沈昼叶笑着讲,眼睛弯弯很高兴的样子,还不自觉地晃了晃腿。
——这世界都是为她而生的。
小竹马觉得她像小屁孩,嗤嗤笑了半天,终于对她说:
“那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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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回去时步行,沿着俄亥俄河走回去。
大河潺潺,金灯与月一同镀在街头。
沈昼叶很喜欢这样的环境,便裹着厚厚的大衣,踏着小靴子,小心地在路缝上踩直线——那动作并不危险,但她一做就没半点平衡感,时时刻刻让人担心她会不会摔死在平地上。
陈啸之一手牵着她,冷漠道:“沈昼叶你能不能好好走路?你是没有摔跤的条件都要创造一个是吧?”
沈昼叶很卖乖地讨好他:“不是鸭,怎么会?不是有只只抓着我嘛?”
陈啸之眉毛一皱,冷:“手这么凉。”
女孩子被陈教授牵着手,笑得眼睛弯弯。
“你的手好暖和哦。”
她的竹马沉默了下,使劲攥攥她的手:“……废话。”
……
一阵大风刮过江堤,灯明暗一刹,沈昼叶看见橱窗里贴着的新年乐——后天居然就是新年。
哪有半点实感呢,她想,和陈啸之粘在一起的日子就像整个人浸在云端,那句话怎么说的?天上一日,地上竟是一年……虽然夸张了些,但也大差不差。
他们两人,居然就像为彼此而生的。
他们聊了一会儿琐碎的往事,又聊了一会儿他们的课题,沈昼叶这几天在路上厘清了思路,陈啸之开车之余也提出了几个设想。
两个人将进展对了下,居然终于不再是南辕北辙的模样。
“只只?”
沈昼叶忽然开口叫他。
陈啸之一愣:“嗯?”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执着,一定要往华盛顿来吗?”
陈啸之牵牵她的手,示意她说。
“……我……”沈昼叶犹豫了下:“我总觉得,有什么事在等着我。”
陈啸之闻言,些微一愣。
“我说不出是什么,”沈昼叶颇焦虑且混乱:“似乎有一个尾巴,有一个被我十年前忽略了的细节,有一个……答案。”
她道:“我必须回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