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你被时间局起诉严重破坏时间线,如果该诉讼成立的话,你将被判决抹杀。

但是我们发现你提请在这次审判中自己担任辩护人,由于没有这样的先例,所以本次听证会的意图就是审查你是否有资格担任自己的辩护人。”

法庭助理起身说道,“如果没有其他问题,那么陪审团将首先听取李先生你的申请说明,然后陪审团成员将有五次机会向你提问,最后将由大陪审团投票是否允许你担任自己的辩护人。

由于这次审查并非罪行和罪罚审查,因此无须大陪审团一致同意,只要简单多数同意即可。

如果最后出现平票情况,则交由法官阁下裁定。

就本次听证会的任何程序及纪律上的裁定,均以法官阁下裁定。”

当法庭助理坐下并示意李雷陈述理由的时候,李雷起身讲述了自己的理由。

其实李雷的理由很简单,按照时间局的相关法规,任何人在接受最高审判庭的审判时都必须有辩护人予以协助,同时由于最高审判庭没有建立所谓的司法援助条款,因此李雷无法获得正规的辩护人,所以李雷只能自己出任辩护人,否则将导致正规审判程序有严重瑕疵,并且也违背了“公平条款”

李雷最后陈述道:“如果大陪审团拒绝我出任我的辩护人,那么我们就不得不面对一个最难堪的审判程序。

那就是我作为被告的基本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维护,因此整个审判程序就是不公平的。

按照审判必须‘公平’和‘公正’这两个基本要求,我可以在你们拒绝我的请求之后立刻提出废除审判我的程序,因为你们违背了基本要求。”

“李先生,我的问题是,如果大陪审团现在指派一名辩护人参与你的审判,你是否还坚持要出任自己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