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误连旗的时间,丛暮也有点过意不去。“我请你吃宵夜去?”他转头问开着车的连旗。
“哎走走走!”连旗果然乐起来,俩人找了个大排档下去吃烤串。连旗这人长得不是好相处的样子,性格倒是很爽朗,要了一打啤酒自己灌进去了,一边啃肉一边抱怨景云臻这个老板当的有多么不近人情。期间手机响起电话三通,他看了一眼屏幕,果断关机。
“怎么不接?”丛暮问他。
“债主,”连旗满嘴跑火车,“要账呢。”
他喝了个半醉不醒,最后丛暮开车先把他送回家。还没从楼前停下,他迷蒙着眼往外一瞥,突然诈尸一般从副驾驶上挺起来:“走!快点走!开走!”
丛暮吓了一跳:“怎么了?这不是到家了?”
“我我债主在门口站着呢!赶紧走,不然就走不了了,断手断脚!”
丛暮打眼一看,楼下站着一位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穿了一套黑色西装,身材高大,正低头看手腕上的表。这男人的斯文容貌即使是在夜色里也异常出色,并不像是刀尖舔血的亡命之徒。
丛暮了然的看了一眼把头缩在车窗下面的连旗,调转车头,小声嘀咕一声:“情债是吧。”
第48章
两个人到丛暮的公寓时已经快天亮了,连旗醉的晕儿咣当,从浴室里草草洗了澡,扑到丛暮的床上睡死过去。
丛暮刚洗完澡,拿着浴巾去厨房接了杯水,还没来得及喝,大门突然被人砰砰砸响。
他打开门,景云臻顶着寒冬的夜露站在门口,后面跟着刚才在连旗家门口见到的那个英俊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