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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夕迟的声音化在秋风里,薄薄的,凉凉的。

郝兴臣幽幽叹了口气,拖了一个长长的音。

“他那个性子,不会回来了…”

江夕迟枕着手臂,闭着眼睛,秋天的风逐渐砭人肌骨,把皮肉吹成凉的,把心也吹成凉的。

聚与散,便如一把银沙。江夕迟知道人的一生总在迷失、散落,他只是没想到,这会来的这么快,这么猛,从春天到秋天,再到冬天,一年年过去,余痛犹存。

不是没想过忘记他重新来过,这么多年,叫他一个人苦等朝珣,这太不公平。

大学里不少女孩子爱慕他,认识的,不认识的,趋之若鹜。

甚至有老师给他介绍过女朋友。

他也试着和别人相处,学着把朝珣从心里赶出去。为此,他有努力过,也妥协过,只是和那些人相处,情再难浓,心再难开。

再看见他时是在医院,想想真是荒唐,他在医院醉醺醺大闹一场,许多人看他笑话,他挤在人群里,远远看他一眼,险些认不住这是他的朝珣。

他似乎有了新的朋友,一个很健谈的男人,头上打了发蜡,他喊他“老胡”。

没有从前的扭捏和小心翼翼,也没穿他从前最喜欢的粉色,他裹着一身黑,胳膊上的肌肉裹着西装也能看到,他醉着大笑大哭,除了那张脸,哪里都不像他的朝珣。

那汪水一样的平静被搅散,以为可以无动于衷,但只是看了一眼,方寸已乱。

许许多多的愤怒和难过,被搅弄着一齐浮出水面,他那点耐心和温柔,在时间的摧残下,实在所剩不多,很难再匀出来给他。

——不要再来招惹我,不然我会狠狠地、毫不留情地推开你。

他这样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