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
只是江龄也习惯了他每天夜里告辞回市区的节奏,一时要和这个人同住一屋——尽管屋子大到他俩可以完全不见面——也突然有点不适应。
“你不想跟我住在一起的话,”陆诩之捏着水杯的手紧了紧,脸上却是无所谓的笑,“我回去也行。”
“……这好像是你的房子。”
“送你也行。”
“……”江龄也没有夺人所爱的爱好,摇头拒绝了,“算了,你住就住呗。”
他只是忽然意识到,一个多星期了,他差不多可以搬回公寓了。
据说那个私生粉最终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但是被家人带走,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在A市。这件事没有上报给公司老板,也没捅给粉丝知道,陶柏轩给他找了个“突发肠胃炎”的借口,向粉丝解释当日匆匆下播的行为。
一场风波悄无声息地过去,他住回去也很理所应当。
小时候曾以为一辈子都能随便敲开陆诩之家的门,长大后却不想这么做了。
陆诩之神色莫辨,“哦”了一声。
没再多说,他到厨房倒了杯水回来,像之前一样继续看手头的东西。
但江龄也却不自在了,又背了会儿台词,他实在坐不下去,起身准备上楼洗澡。
就在他踏上台阶的那一刻。
沙发上坐着的陆诩之突然开了口。
“小孩儿。”
他没动,也没往这边看,江龄也差点以为自己是幻听,愣了愣才停住脚步:“嗯?”
“如果我一直想不起得罪你的地方……”他拖了个长音,尾调喑哑低沉,像是某种大提琴的韵律,“你准备就这样和我冷战到天荒地老?”
“……”
那倒也不是。
其实这么多年,介意的事情早就不介意了。他江龄也长大了,知道成年人有很多“推脱不掉”、“后知后觉”、“身不由己”……与其说怪他,倒不如说是——
你哄哄我吧。
如果你能哄我两句,说一句当年的事对不起,我肯定就不介意了。
江龄也耸耸鼻子,低头看了眼脚上的拖鞋——他喜欢这种毛绒绒的拖鞋,所以陆诩之的每个家里都会至少有一双——片刻抬头,淡声说:“那也不是不行。”
说完上了楼。
脚步声消失在二楼尽头处,陆诩之这才抬头看了眼家中的楼梯。
半晌,头疼似的揉了揉眉心。
孩子大了,可真难哄。
原以为忌日这茬就算过去了,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刚过6点,江龄也就听见楼下有轻微的响动。
他迷迷糊糊地下床,走到门口一看——
临时同居人穿着一身素色常服,人模狗样地躬身抱起桌上一束新鲜的百合花,正迈开大步向门外走。他狭长的眼尾下垂,表情淡然,简单的衣衫被挺拔的身姿撑起,举手投足间映出脊背处隐约的骨骼轮廓,越发显得冷然而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