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是说一起去遛马,走吧。”

两人各怀心事,并肩走在草地上,一路无言。

易承昀时不时偷看闻徵,他早知道这人只是表面装作大大咧咧,没想到心思通透到这个地步。

闻徵率先推开马房的门,拍了拍他的胳膊,扬眉问:“要不要我教你?”

易承昀:嗯?

“今天有空,可以勉为其难指点你一下。”

闻徵从墙上取下马具,递到易承昀手上,催促道:

“快点,别人想上我的课我还不教。”

当年他们上的同一所高中,进同一个马术俱乐部,连练马的时间都一样,闻徵没少去借机“指点”易承昀,简直是一大乐趣。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有机会让易承昀重新回想起“被找茬的恐惧”,想想就兴奋。

“他看上去刚打过滚。”闻徵宠溺地摸了摸爱驹向日葵的前额,回过头问:“你要骑哪匹?”

“他。”易承昀用手背摸了摸名为“萨瓦尔多”的弗里斯兰马,不确定问:“你要教我什么?”

闻徵想了想:“看心情,我们先随便走一走,还记得怎么备马吧?”

这基本上是每个马术骑手从小养成习惯,不论世界冠军还是初学者,一律自己备马,就像战士总是亲自擦拭剑盾。

易承昀手已经碰到马鞍,忽然一顿,面不改色道:“忘了,你教我。”

“哼。”闻徵没多想,凑近给他示范:“就这样,放上去,系绳子。”

易承昀有意系歪一点,露出不解的表情:“是这样吗?”

“不对。”闻徵握住他的手,专心致志解释:“学会了吗?”

闻徵的手心又暖又软,像小猫的爪子;易承昀喉结滑动了几下,目光落在他莹白的手背上,便有意无意用指关节在他的掌心划了几下。

“你做什么?!”闻徵像触电一样放开手,瞪着他:“捣乱?”

易承昀藏起小心思,耸了耸肩:“手滑。”

备好马,两人一前一后慢慢骑出马房。

“刚开始时候,不要拉得太紧,要给马支撑。”

闻徵骑的是自己的赛马,一边轻松拉着缰绳,一边漫不经心问易承昀:

“你以前不是骑得很好的吗?为什么中途放弃?”

如果闻徵没记错,易承昀高中时说过自己在七岁学骑马,虽说比他稍晚一点,基础应该不差。

想起一些不太好的事,易承昀垂下眼,不动声色扯开话题:“忙着买股票,没时间。”

闻徵侧过头看他,这人戴着黑色头盔,脸部线条英俊硬朗,不说话时真养眼极了。

马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跟人一样,有自己的性格。弗里斯兰马被称作马中的绅士,他沉稳安静,外表优雅高贵,像穿着黑流苏燕尾服的王子,与易承昀的脾性正相配。

收回视线,闻徵肯定道:“你和马的联系很好。”

易承昀淡淡笑了笑,鼓励般拍了拍马脖子:“我代他谢谢闻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