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宵是个厨房杀手,被他毁掉的锅碗瓢盆加起来能垒满一座墙。我的厨艺比他稍微好点,但也只是“稍微”。季宵曾经对我说,他对我的所有示爱中,最有说服力的一项,就是愿意吃我做的早餐、午餐、晚餐。

我当时就吐槽回去,说:“这么看起来,应该是我更爱你。”

季宵想一想,对这句话表示赞同。

不过今天不同。

季宵很守信,说起不来,就真的起不来。他睡得昏天黑地,我只好一个人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

临走前,到底有点不甘心,所以把人拉起来亲一亲。季宵在我怀里迷迷糊糊,问我,“老公,要不要……?”

我看他那副样子,自动把他代换成一只猫:被“可恶”的主人拉起来,身体却还是软乎乎、热乎乎。

只不过,如果真的是猫,被我这么折腾,可能会气急了咬人,季宵却不会。

我这么想,然后很快付出了“代价”。

当然是有趣的代价。

季宵头发柔软,手指扣在他脑后,轻轻摩挲一下,季宵就会颤抖。

我察觉到,愈发把他想象成一个小动物。但无论再怎么折腾,他都不会介意什么。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季宵那么爱我,只会甘之如饴。

十五分钟后,我神清气爽地出门。临走前,还端了杯水给他。

季宵来不及听我的嘱咐,就自顾自地“咕嘟嘟”喝完,又栽进被子里,继续天昏地暗的睡眠。

我嘴角抽搐一下,到底叹口气,捏一捏他的脸,说:“唉,你怎么困成这样啊?”

难道是我昨晚太“勇猛”吗?

季宵不回答。

我有点兴致索然,再揉一揉他,还是离开了。

今天天气不错。

是在九月,桂花飘香。

公司的事乏善可陈,来来回回总是一样的日子:开会,审项目,再开会……以往这些时候,季宵总在我身边。

他是我的左膀右臂,是最了解我的“天子近臣”。我偶尔有脾气很差的时候,把一群人训斥得瑟瑟发抖,只有季宵不怕我。其他人被骂过几次,不敢找我说事,都是求季宵上阵。

我总要给季宵这个面子。

再说了,看着季宵,我哪能气得起来。

其他人知道我和季宵的关系,总要对季秘书“另眼相待”。但我很清楚,季宵能走到我身边,的确完全是凭借他的能力。这种眼光,对他很不公平。

为此,我在有意识地让季宵主管一些项目。这样一来,他会离我远一些,但这才是真的对他好。我把握着尺度,不让他真的离开,却让他树立威信。到现在,旁人看季宵,有了真正钦佩的目光。

我对此很满意。哪怕只是回想,都想夸一句自己英明。

等批阅完一部分文件,我看时间。十点多,季宵醒了吗?还是还在睡?他这样子,身体有无出状况,是否要去做一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