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捂着脸,他很想提醒李大郎,盲目自信会害死人的。如今的李大郎自信满格,有种盲目的以为自己可以行走江湖,并获得大侠称号的傻缺。
混混们不敢来闹事,一来这房子原本是巡检韩大虎的,巡检是混混的克星,他们可不敢去招惹韩大虎。
其次就是,李洪等人在店里,谁敢来闹事?
这两位可是经常挎着刀大摇大摆的走在县城的大街小巷之中,反正也没人管。一听是百丈村的人,连衙门里的人都开始忌惮起来,哪里会触这个霉头?自从李逵和李全两兄弟,赤手空拳将老虎都给虐死之后,捎带着百丈村的凶名在沂水县已经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
李逵不想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他原本的打算是坐实王福的罪责,偷盗,私自杀牛,私下贩卖牛肉等一系列的罪责,然后等着县衙里判王福的罪责。
按照大宋律法的尿性,官员最见不得败坏地方德望的无赖子,王福这货多半会被发配。
随便那个地方,三五年的囚犯生涯之后,回不来正常吗?
李逵觉得很正常啊!
他和七叔李林在某些价值观上差不多,或者说百丈村的人,除了李大郎之外,都是一个尿性。杀人犯法,但要是出门在外,在路上发生了一点意外……这是老天爷不想留他啊!
好吧,李逵觉得自己不算什么好人,也不想做恶人,真要是有人欺负上门,也不怕事。
李逵也不再过问这事,反正王福不过是个小人物,为这个人搭上官司也不值当,随口问:“店里的生意如何?”
“好的不得了!”说到生意,李大郎立刻又容光焕发起来:“兄弟你是不知道,这栗子这么做,味道要比煮的和蒸的好不知道多少。俺一开始还担忧,要是生意不好,这拉下的饥荒如何填补。第一天开业的时候,看着围观的人却没有一个上前买的,还担心不已。”
“于是哥哥我想出了免费试吃的想法,只能先赔钱,要是以后有得赚,还能回来。没想到效果竟出奇的好,吃过的人,至少一多半都买了些回去。第二天为兄看到不少尝过味道的小孩子,想着十文钱他们没有,难道连一文钱都没有吗?”
“一斤栗子个小的有三十多颗,俺就想着多赚一文是一文,于是单卖一文钱三颗栗子,原本个小的栗子被人嫌弃,却也大卖……随后为兄想到了酒肆,栗子佐酒也是不错的选择。准备择日子去酒馆试一试。不过眼下县城里的买卖已经到顶了,正想和兄弟商量去其他县开一家。如今店铺里一天的利至少有一贯多,只要一个月,就能筹备起另外一家店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