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他说一句话,揍完人心情明显好起来的英知府已经顺手拿走他手上的那张金票,语气轻松的道:「你说这是为我争花魁的对吗?这样吧,花魁我不要,金票我就不和公子客气了,多谢多谢。」说完,他脸上带着胜利的笑容,将金票收进怀里,大摇大摆的去了。

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凤准目瞪口呆的看着英沅带着两个随从,扬长而去。让他气得十只手指不受控制的颤抖着。就见凤准英俊的面容渐渐扭曲,忽然仰天大吼一声,然后向着围观群众控诉道:「强盗,强盗啊!各位乡亲,你们给我评评理,此等行经与强盗何异?这明明就是明抢!不行!我要告官,我要去告得他身败名裂,求大家给我作证!」

「呼啦」一声,围观的人群一下子作鸟兽散,空气中回荡着的大声议论险些让凤准吐出血来。

「做什么证?明明是他自己说要用十万两黄金捧英大人的嘛,既然英大人不争花魁,金票就该送给他才对。」

「就是就是,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英大人就算长得再俊美,可不该说出来啊!象我们不也是只敢在心里偷偷想着吗,大人那个脾气,啧啧。」

「恩,等这小子要去告英大人的时候,我们去给英大人作证吧。嘿嘿,十万两黄金呢,英大人为官清廉,一定会把这金子用在我们兴州的发展上,哈哈哈!」

知府?为官清廉?一个刚刚在妓院里把自己这个翩翩佳公子揍成了猪头的粗俗男人,竟然会是一州知府?一个刚刚明目张胆抢走了自己十万两黄金的贪婪小人,竟会被说成为官清廉?老天,这都是什么世道啊?而所有的人竟都要去给那个混蛋知府作证!

凤准觉得眼前发黑,饶是他的神经够强韧,此时也不禁两眼发昏,摇摇欲坠!小福子见状连忙扶住了他,随着人流仓惶逃出了妓院,虽然他也认为一向不太讲理的主子这一回讲的道理非常正确,但是没办法,谁叫这儿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呢。

「不行!我一定要报仇,哼哼,此气不出非君子,那个臭小子,仗着他是知府就无法无天,他知府算什么?我还是皇帝呢,他们整个韩朝都不放在我的眼里,他算什么啊?」深夜的寂静大街上,颜面扫地的主仆两人因为一天之内名扬整个兴州城,导致他们被所有的客栈拒之门外。

「公子啊,依奴才……啊,不对,依奴婢看,您还是算了吧。」小福子十分小心的劝着怒火冲天的主子:「那个俗语说「强龙不斗地头蛇」,更何况这只已经不算地头蛇了,完全是地头龙的等级啊!小不忍则乱大谋,等到我们攻占了韩朝,他一个小小知府,还不是任您宰割吗?」

「不行,我等不到。哼,现在才明白,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都是狗屁。我现在就要出这口气!一个月之内,我凤准,以各位凤氏祖先的名义发誓,一定要让他灰头土脸的给我赔礼道歉!福妞,你也不想想,我们俩现在流落街头是谁害的?」

小福子喏喏应声,心想:是你害的吧,要不是你贪恋美色,我们怎么会没地方住呢!何况发誓用自己的名义就是了,拖出祖宗们干什么?若实现不了,岂不是连累的祖宗们在天上被人家耻笑吗?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出来。

初秋季节里,现下天色昏暗,夜里的冷风呼呼的吹着,就显得流浪的主仆二人更加瑟瑟的可怜。但这些只是表面现象罢了,凤准和小福子的武功,这点小风还看不在他们眼里。

正走着,小福子忽然听到一阵磨牙的声音从身旁主子的嘴里发出来,他愕然抬头,眼前赫然是一座府邸,正中一块大匾,书着「兴州知府衙门」六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磨牙的声音更响了,小福子望了望左右,幸好天色暗黑,周围没有什么人。

此时在知府衙门里传来一声悠长的鸡叫。紧接着,大门被打开了,一个胖胖的妇人拐着篮子走出大门,一边自言自语道:「今天这么早去,总该没人和我抢了吧。」说完一抬头,猛然看到凤准和小福子,胖妇人吓了一跳,大声喝问道:「你们是谁?鬼鬼祟祟的在知府衙门前干什么?」

「大婶,可怜可怜我们吧,我和公子本是富家子弟,因为老爷突然去世,二老爷霸占了本应属于少爷的财产,还把我们赶了出来!少爷是读书人,二老爷的势力又大,我们不敢相争啊,因此流落街头,今日正好路过贵府,一看大婶就是慈心人,可怜可怜我们,让我们到府里干点杂活,混口饭吃吧!」小福子面不改色的扯着弥天大谎。

凤准欣慰的点头,带这小子出来果然是不错的,刚才他用传音入密术让小福子编个理由好混入知府府衙,这家伙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嘴滑得像抹了油,马上就编出漫天大谎,看着胖妇人发红的眼角,听着她嘴里咒骂着那个纯属子虚乌有的二老爷,他们主仆俩知道铁定可以混进知府府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