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离,难道要我走的时候都看不到你的字吗?」
我一咬牙,歪歪扭扭的写着,每一个字都像重锤一样敲打进我的心中。可是在最后,我还是多写了两个字:珍重。
璐廷,希望你明白……
郑王子蹊三年正月,年轻的王在漫天飞雪的日子中迎娶了他的新娘。典礼华丽隆重,喧嚣的气氛仿佛把这世间的雪都渲染上了七彩丽色。当然,这些都是听说,我没有去,那个夜里我留在家中看书。
有雪的夜比平时亮了几分,手中随便拿了一本书,可眼睛却是透过书,看到了窗子外面的天空上去。外面好像又暗了几分,于是低下头,看着眼前,忽然发现:原本清晰的字迹变得如此模糊。我终于放下了手中的书。屋子中的烛光太暗,不适合读书的。
门忽然被人推开了,就看见慕容抱了一坛子酒,正在抖落披风上的雪花。他的眼睛星亮,两颊也有些淡粉色的红。
我一笑,「你喝酒了。」
他也笑了。
「这么晚了还在看书……这是女儿红,要试试吗?」边说边撕开了坛子上的封,顿时那一种特殊的清甜飘了一屋子,让我都不由自主的嗅了两下,「好香」两个字脱口而出。
「喜欢就尝尝,今夜才配如此好酒。如今满街都是女儿红,毕竟这样的日子不常有的……」
对呀,这样的日子当然不常有的。
很多王继位的时候只是将原先的太子妃立为王后,而今,子蹊可是用郑王的身份在迎娶王后呀。
那女人,恐怕如今的荣耀已经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