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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为什么这个番外要是从徐承志的角度出发?

答:如果你问舅爷爷他和徐承志的过往,他只会望着天说:“老徐啊,这人不错,我喜欢和他在一块儿。”

其他的,他早就不记得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人就这么完结了,明天是珍二的现代篇

现代篇我写的有点卡壳,到时候会夹杂更一下孩子们的拉郎配(大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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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珍二现代番外

前言:

这些信假设写于珍二c在大清一生结束后回到现代,在他们的再度新婚第一天的早晨, 放在珍珍床头。

—第一封 —

我十岁的时候, 最讨厌的人叫巴赫, 他的曲子不难, 但是平均分割的旋律, 反弹跳的按键, 让我觉得我是钢琴上的机器人。

我更喜欢贝多芬的挥洒自如, 更喜欢李斯特的奔放炫技,我甚至能忍受哈农的单调枯燥, 唯独巴赫, 他的优美下太过克制,让我散漫的心无所适从。

直到那天, 你的眼睛伴着小步舞曲克制的旋律出现在黑白琴键上方,你什么都没说,但我却脑补了千言万语。

我猜你想学,我猜你喜欢, 我猜你好奇,我猜——你会不会喜欢我帅气的脸?

(珍珍此处点评:自恋, 从小就自恋, 哼。)

于是我绷着脸, 假装不在意地朝你一笑, 问你:“你也想弹吗?我教你。”

毕竟在医大家属院里,只有我有一架漂亮的施坦威钢琴,医大附小、附中和少年宫里都还只是施特劳斯和海伦的钢琴, 那些钢琴的声音有些涩,没有我的洪亮清脆。

那时候的我,有着十岁男孩可笑的自尊和骄傲,我以为,你喜欢,你羡慕。

可你轻轻说说:“不想。”

随着这两个字,你的马尾在脑后狠狠地晃了下,也让我狠狠地不高兴了一下。

我讨厌你,我如是想,连施坦威钢琴都不喜欢的人啊,得多庸俗。

哼,我真的很讨厌你,至今想起你当年拒绝我的模样,我依然极其讨厌你,讨厌的程度不亚于我如今爱你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