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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杀夫案是明朝历史上的一个真实案例,搜一下“明代四女杀夫”就能看见,因为太过于生气,我干了一件事,就是直接用了那个判罪的官员的名字,许兵。

沈时晴看着那一切,缓缓说:

“若朕的治下一半人是牛马,那朕是什么?明君?仁君?还是,畜生?”

“例案?李阁老,我们如何定下例案?看看刑部侍郎卓生泉是如何审问白氏的,他都不把白氏当作苦主!他问的是白氏是否和胡会有过前情纠葛,又问死了的齐氏是不是和胡会有前情纠葛,要不是碍于沈氏的出身,他怕是都要问问沈氏是不是跟胡会有了什么前情纠葛。咱们大雍的堂堂正三品刑部侍郎就是这般审案的!若不是这份案卷要呈递御前,老朽我用我人头担保,卓生泉定会硬生生地给这些女子造出些纠葛出来,再说沈氏并非义勇,而是妒忌!”

是世间众生蹒跚攀登之痕迹。

冷汗打湿了里衣,刘康永匍匐在地上战战兢兢,数十年来,他以“礼”立身,先帝临终前选他作礼部尚书也是因为觉得他通晓礼法,守身持正,能规劝陛下。

为尊者讳,为鄙者,自然要指着鼻子骂了。

“蔡氏,威宁人,都指挥林晟母。有志行,尝发廪赈贫。正统末,贼围毕节城,官军皆调征平越,晟亦守备,贵阳防御无可恃。蔡散家赀,募精兵,并僮仆登城拒守,凡三月,贼解去。蔡率众蹑之,寇大溃,时称女将军云。”——《贵州通志》

“就算定下了个例又如何?律法在上,只要男女不能同罪同惩,人们对犯了错的女子就是会格外严苛。到那时,整个大雍朝的讼狱衙门都要想尽办法把女子变成罪有应得的妒妇,又有几个人能想着援引个例为一个女子翻案?”

“三司整理例案,以备改法。”

“自从重新启用女官,朕常想,这天下的女子也不乏有聪明才智之辈,为何不能为朕所用?今日,听了常尚书的话,朕明白了。我大雍之法,让女子从于夫,而非从于君,更非从于国。一国约束百姓,用的是法,朕约束臣下,用的是忠心,丈夫约束妻子,用的是贞洁。若是一个女子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便知道自己不过是牛马,在大雍是牛马,被劫去漠西漠北辽东,她依然是牛马。她们不是我大雍的子民,是大雍用来安抚男人们的物件儿,就像是军饷、俸禄、爵位。”

“各地巡查御史要查出过去三年讼狱判罚中有以‘私德有亏’、‘嫉妒成性’判罚女子,却无实证的地方官吏。”

“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