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越往深走,气温越寒冷,他不自觉向火盆近处移去,也好让信纸上面的字映得更清晰些。
【上次你问我身体怎么样,我要告诉你很好。
我好像又长高了,弟弟你长高了没有?
咱们严家的男人身量都高,你不要不舍得花钱吃饭,变成一个三寸丁,那样人家会笑话你的。
今年小麦的收成很好,高粱也长得茂盛。
前几天,我在镇上遇到一个小贩,听说他在淮南跑生意,发了家,我问他知道白鹤书院吗,他说知道,我问他听过严霁楼的大名吗,他说没有。这个人不靠谱,没见识,我再没有理他了。
村里来了一个秦腔班,唱的不好,白白浪费了一个晚上。
门前的柿子树上,结了许多柿子,你不在,全给麻雀吃了,不过,我每天都驱赶它们,你不用愁,我不许旁人碰这棵树,摘了一些给你作糖霜柿饼,冬天的时候你没回来过年,春天就放坏了。
但这棵树却很争气,今年依旧结了很多。
另外,你的狗死了,我没能把它救活,兽医也没有。】
这一年,他十五岁,哥哥十八岁。
严霁楼想起来,那条狗叫点点,是一条捡来的杂种犬,由本地土狗和丝绸之路上的商队带来的中亚犬种杂交而来,因为白色皮毛上有很多黑色斑点,被他命名为点点。
他在家那几年,对这只狗可以称得上是悉心照料。
以至于不喜欢狗的兄长,最后也接受了点点。
这一回,哥哥写了这么长的一封信,堪称是他收到过最长的一封,而且字里行间拼凑感明显,显然是故意为之,最后才在末尾,装作不经意地提到这件事,一笔带过,恐怕就是怕他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