馍馍到手有些烫,但宋卿时已经很饿了,也顾及不了那么多,刚想一大口咬下去,却硬生生在半路上停了下来,只拿在手中,用余光去瞥鄂温。
鄂温见状,冷哼一声,重新夺回来咬了一口,死死凝着她的眼睛深沉,眼尾那块疤分外狰狞,仿佛在讥讽她的多疑:看到了吗?没毒。
宋卿时讪讪抿唇,眼巴巴瞧着那块被他一口咬掉一半的馍馍,咽了咽口水。
“我……”她想问能不能还给她。
但下一秒,鄂温就把另外一半完好的馍馍扔给了她,“爱吃不吃。”
宋卿时没回话,馍馍到底是赶路之人携带的干粮,主要作用便是填饱肚子,不怎么容易消化,入口稍微有些硬,但是混着水喝,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
尤其是对于吃了两天野果子的宋卿时来说,这已经算得上“美味”了。
饿得很了,便顾不得形象,风卷残云几下就吃完了。
等到吃完最后一口,才发现鄂温还在盯着她,那表情难以描述,她猜大抵是在嘲笑她一个“郡主”,千金之躯,吃相竟如此粗俗。
好不容易恢复些体力,宋卿时才不愿浪费在追究这么无聊的事情上,闭上眼睛准备趁着这会儿子功夫,小憩片刻。
可鄂温却不给她这个机会,“我劝你,最好还是别睡。”
话语间尽显意味深长。
宋卿时猛地睁开眼睛,朝他看去:“你这话何意?”
鄂温偏偏挪开了视线,并未回答她,反而蓦然提高了音量:“再不现身,我可就真的将人带走了。”
他痞气的笑容带着三分嘲讽,不知是在对哪个方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