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庚书死死盯着那只踩着他的脚,那种钻心的疼让他牙关都咬得出了血腥气,他却一声不吭,执拗地不愿让胖虎从他嘴里得了畅意。
他一点点垂下头,用嘴去就那狗食,离得近了便闻到搁置过夜的猪牛肝脏那阵令人作呕的腥臭气息。
胖虎瞧着他那落入泥泞的卑贱模样,却仍觉得不够,朝奴仆懒散示意道:“大黑也尚未进食。大公子向来阔绰,想必也不介意和我那牲畜共享佳肴吧?”
奴仆得了示令,便松开了捆着大黑犬的绳索。
饿了大半天的黑犬眼眸都发绿,狂吠着冲上前去,那恶臭的涎液滴在狗食上,更是令人作呕。
胖虎就这么旁观着一人一狗争食,边看边哈哈大笑:“你们看到了吗,大公子当真是好风范啊。”
那日彻底击碎了属于严大公子的所有傲骨。
他麻木地咀嚼着,几欲作呕却强迫自己吞咽下去,眼底是浓浓的恶与怨。
在他爹宠妾灭妻时、在与狗争食时、在被卖进窑子里时,支撑着严庚书活下来的,都是那无尽的浓烈仇恨。
终有一日,他要爬上那权势的顶峰,将今日所受之罪尽数加诸于眼前这些人。
无论代价为何物,他都能接受。
后来,严庚书确实做到了。
他放下笔杆,握上了冰凉的剑柄,剑锋所向之处皆是一片腥风血雨。
玄色锦服下是结实流畅的肌肉,处处都曾沾着他人温热的鲜血,而金丝线勾勒的四爪金龙象征着最尊崇的权利。
一手扶持比他小九岁的幼帝李元牧上位,拿捏着他,用斯文的笑意隐藏狼子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