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也有一个要求。”他用双手撑在桌子上,将自己的身体体积增大,给蒂娜造成压迫感,“她的名字必须放于美宝莲之前。”

蒂娜瞇了瞇眼睛。

——把莱蒂的名字放在前面,那么联名款就叫“letitia x aybelle”而不是“aybelle x letitia ”了。

这看似是一个无关痛痒的要求——名字的前后不会影响利润,然而背后的意义可大了。

就跟电影片头和片尾出现的演员名单一样,谁的名字放最前其实是一个地位的象征,当别人看见“letitia x aybelle”时潜意识就会觉得是莱蒂于处于强势,美宝莲处于弱势,他们请莱蒂来合作,而莱蒂的咖位比美宝莲高。

马丁以商业式的微笑面对她:“不然,看来我们合作无缘了。”

这是最后的攻势——抛出最后一击,答应就合作愉快,不答应就拉倒。

既然是最后一击,只能在谈判进行到九成的时候才能用,目的是以最快的方式结束这场谈判。

从他们进门起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关键就在这最后的五分钟里。

到这一刻,他们已抛出自己的所有条件:15的分成和莱蒂的名字置于美宝莲的前方,情况看似对他们有利,然而马丁还是很谨慎的没有把分成再推向20。

由原先的10变成20就是翻倍,他们未必能接受这个跳跃,因此取一个中位数,马丁猜测15就是他们的底线了,再得寸进尺可能就变成得不偿失了。

蒂娜已经没了一开始的那种气势,马丁这一口砂糖一口x的谈判方式实在很容易打乱人的思路。

就在墙上时钟的秒钟都转了一圈后,她终于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