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快递小哥递过的笔,握在手里的这触感,仔细瞧过两眼。

“这笔?”

“哦,记不清哪天了,反正在你们家楼下捡到的,我觉得还不错,就捡走了一直放包里,今天这不,忘了拿公司的笔出来了,你写写看,我都不知道好不好写。”

“应该是不能写了。”

“你咋知道?”

iridescent,我仓皇而归的那一天,没有握住它,听到它砸向地面清脆的声响,我不知道是清醒了还是更恍惚了,忘了拾起,就奔回了家。

许墨说,这支笔代表着幸运,他把它送给我。可幸运的主人都弃我而去,我留这幸运有何用。而今再见它,是恍如隔世的凄煌,可紧紧握在手里,却是万千不愿再放开的勇气。

“是我丢的。”

“哦哦,这样啊,那你拿回去吧。”

回到家,我把快递往茶几一扔,手中仍旧握着那支笔,眼眶一热,刚刚强忍的泪才奔涌而出。打开储藏玻璃柜的门,小心翼翼把笔放到某个角落里,抬眸看到柜中另一个角落被他束之高阁的那瓶红酒。

“人会再次回来,履行诺言。而食物,却只能留在当下。”

留在当下吗?我踮了踮了脚,拿下那瓶放在最高一层的红酒——那瓶去年秋天从阿琳姐的酒庄带回来的酒。他一直都不准我偷喝,说要找一个合适的时间一起喝,然而如今……

打开瓶盖,是醇厚浓郁的葡萄酒香。

我醉过很多次,都是意外,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如此想放纵放倒我自己。

他倒是醉过一次,他握着我的手三言两语我却辨认了他的真心,我被他拥着入眠昭示了他在我心里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