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来到鲁高因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孩儿,我抱过她,喂她吃过糖。
现在她的孩子已经有柜台那麽高了,时光真正奇妙。
人类长大,成熟,孕育後代,衰老……我却在一次次的褪皮後重新得到青春。
“要一间安静的房。”我把铜钱放到她面前。
“现在这世上还有安静的地儿?”她冷冷的反问我,一面呼喝她的儿子,那个半大不小的波尔:“不许乱跑!不然午饭只有面饼。”
那个孩子停了下来,闷闷的坐在一边,把几颗圆滑的石子从这只鞋倒出来,又装进那只鞋里去。
他的鞋子纯粹是摆设,亚特玛教训他多少次也没有用,他依然故我,整天光著脚,把鞋背在肩膀上到处乱跑。
“这地方不该你来。”亚特玛熟练的把铜钱收走。
我有些好奇:“那我应该去什麽样的地方?”
她很不客气:“你这麽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应该好好儿呆在家里,和漂亮的贵族小姐一起参加沙龙,在玫瑰花园中聊天,喝葡萄酒,吃上等奶酪……”
我有些好笑:“怎麽见得我就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了?”
她拉过我的手,翻过来,用手指头搓了几下:“半个茧子也没有,一般的贵族少年还会练练剑骑骑马,怎麽著也混个骑士的名头儿,你手上太细嫩了,恐怕连笔都很少拿。”
我点个头把手抽回来。亚特玛的手却很粗糙。她曾经有过好日子,在没出嫁的时候,也曾经天天在头上戴著鲜花,穿著纱裙,脚踝上还有银铃铛圈儿。那时候她还说,怀歌哥哥,我长大了你娶我好不好?
她父亲会一脸惊慌把她抱走:“少胡说,他都多老了,你长大之後他的头发也白光了,你想嫁个白发老头儿啊。”
可是,她的丈夫死了……留下一个愚顽不冥的儿子给她,还有这一间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