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放眼这整个天下,又有谁不认识润玉呢?”

他抬起头,迎向葡萄姑娘干净而纯粹的脸。那传闻中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的山大王,此刻满目狡黠、目光坚定,仿佛知晓世间所有的秘密,却也仿佛——

被她抓到百花寨的自己,才是这世间,最大的秘密。

“我那不叫打家劫舍,叫劫富济贫!”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一般,对方凑得极近,温热的呼吸喷吐在他的脸上,“本大王惩恶扬善、除暴安良,跟那帮欺负老百姓的怂货才不一样呢!”

“本大王今天高兴!”紫衫女子提起裙摆,喜气洋洋地转了一圈,“一是踹翻了百花镇的恶霸,干了桩劫富济贫的大买卖!二是上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抓到了心心念念的压寨郎君!”

“三是灌醉了缘机那个难缠的家伙,偷看了某人写给自己的命格!”

“那个人记得我的愿望。记得一个夏夜里虚无缥缈的幻梦。记得有个果子精的心愿是成为劫富济贫的山大王,抓一位称心如意的压寨郎君。”

“而那个傻瓜,心甘情愿地把这件事写进了命格。把自己,送进了我的怀抱。”

“小鱼仙倌,你的葡萄,过来找你啦!”

(番外二完结)

第69章 踢馆

(六十六)踢馆

文书送达的七日之后,天魔会盟如期而至。其地点遵循旧例,依旧选定在北海正中的烟波洲。临行之前,为了打发在耳边持续数日喋喋不休的司礼仙官,更为了满足自己那点小小心思,我脱下惯常的轻简衣衫,钻进占据了寝宫整整一面墙壁的巨型衣橱,大翻特翻了足足半个时辰。一番鸡飞狗跳之后,终于选出了心目中“最能彰显天界威仪”的天后朝服。

只可惜世间万物总是事与愿违,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费尽周折才穿戴停当的我,苦着一张脸对着镜子扭来扭去,愈看愈发觉得,眼下这番打扮和自己的性情真真是八字不合——

乌黑发丝高高束起,在脑后盘成精巧的发髻,再戴上嵌着宝石的秘银头冠;身着淡紫色束胸曳地长裙,厚重而华丽的缎料表层用银线绣出葡萄藤的暗纹;脚踏紫金绣花长靴,鞋尖上点缀的两颗桑葚大小的深海明珠在裙摆边缘若隐若现。

这哪里还像我自己?分明像是、像是……

深吸一口气,鼓起腮帮,双手扶着摇摇欲坠的沉重头冠,从镜子前方小心翼翼地转过身来,刚刚僵硬地挪了几步,便因过高的鞋跟而一个踉跄,险些崴了脚。

“什么破朝服!简直是对我有意见!”我气呼呼往床上一坐,双腿用力蹬去,幸灾乐祸地看着两只靴子从脚上甩落,径直飞到了对面的墙角,“肯定是骚孔雀派来的奸细做的衣服!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这回、这回洋相可出大了!还好没人看见!

我这暴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一个转瞬,奔腾的怒火便散去不少。待回过神来,赶忙蹿下床去,趁着眼下无人围观自己的窘状,大步奔回镜子那边,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揪下那顶荒谬至极的头冠。哪里料到,屋漏偏逢连夜雨,事态的发展再次和我的愿望背道而驰——

“哎呦,是谁惹本座的天后娘娘生气了?”

润玉推门而入,语气中透着一抹恰到好处的调侃,显然已经将方才那通怒骂听了个正着。我见“糗事”被当场抓包,只得耷拉着脸,将好不容易摘下来的头冠往梳妆台上随手一甩,愿赌服输地转过身,却刚好撞见原本气定神闲的天帝陛下在望过来的瞬间愣在了原地,惊讶的目光将我从头扫到脚。

“觅儿,你、你穿成这样作甚?”

“当、当然是为天界着想啦!”我面色不改,脑筋却转得飞快,朝着镜中的自己偷偷吐了吐舌头,故意拍着胸脯,摆出一副深明大义、慷慨激昂的样子,“像天魔会盟这么重要的场合,本上神身为天后,一定要穿着华丽、气宇轩昂,这样才能彰显天界威仪,不给天界丢份!”

“哦,原来是为了’彰显威仪‘。觅儿有这般想法,实乃天界之福。”润玉眉梢一挑,双手背在身后,围着我缓缓转了一圈,狡黠笑意渐渐浮上眼底,“这些话,是司礼仙官向你进言的吧?他为人持重守成,向来循规蹈矩,这几日怕是免不了在你耳边叨念些旧例。而觅儿之所以愿意照他说的做,除了方才的理由,肯定还有其他缘故。”

“至于这具体原因嘛……怕是和魔界有关,对不对?”

“那是自然!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本上神此番特意打扮,就是要去砸穗禾那讨厌鬼的场子!可是——”正所谓风水轮流转,惊讶之情溢于言表的人,顷刻间就变成了自己。“可是你怎么知道的?小鱼仙倌,你也太厉害了吧!快说快说!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要去气那只骚孔雀的?”

“当然。放眼这整个天下,又有谁不认识润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