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看来,炒饭和爱情同等伟大。

(请原谅我……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

或许亚瑟也不是没有想过和谁在一起谈恋爱、结婚。但无论是和谁,也不该是弗朗西斯。

什么?怎么可能是跟弗朗西斯那个家伙?那家伙那么讨人厌,那么……那么!为什么是弗朗西斯……会被他嘲笑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亚瑟柯克兰的名字就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绑定在了一起,他们层一起度过了十几年的光阴,他们亲密无间,是对彼此而言的无可代替。

他们彼此了解——正是因为对对方过于了解,知晓对方一切糟糕且丑陋的毛病,他们才更不可能在一起。

可爱情总是这么莫名其妙。莫名其妙的动心了,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没有理由,也无从追根溯源,大概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

命中注定。这么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追根到底,竟然只能拿“命中注定”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概括。

我真是无药可救了。亚瑟在纸页签名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轻轻地放下了手里的笔。我凭什么要因为他这么心神不宁。弗朗西斯那个混蛋一定是给他下了什么迷药。

弗朗……那家伙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肯回来。他再不回来……再不回来……亚瑟到上司的办公室提交了辞呈,在上司遗憾的慈爱的目光下笑了笑,领走了属于自己的最后一份薪水。

再不回来,一切就结束了,那份喜欢就永远搁置在他心里了。他会给自己上把锁,把弗朗西斯永远关在外面。

“哟,亚瑟,听说你辞职了?终于发现自由的美好打算和哥哥我一起远走高飞了吗?”

“你在做什么梦?和你……”习惯总是害人不浅。亚瑟放下手里的花洒,下意识地揉搓着一株蔷薇的花瓣。他几乎快要把花瓣揉烂了,却迟迟不见下文。是的,如果不加嘲讽,他甚至不知道改怎么和弗朗西斯说话。

风静静地游走,裹挟着几十里外炽热的南法风情拂过他的面颊,他抿着唇不做言语。

“嗯?亚瑟,还在吗?”

穿流的电磁波尽职尽责地把弗朗西斯的声音传送到他的耳边,那个人讨人厌的声音似乎因为朦胧的杂音变得柔和。

他不禁有些沉醉。

“喂?喂!亚瑟?亚瑟!该死……”

亚瑟沾满嫣红汁液的手指缠绞在一起,他几乎是愣了一个世纪才反应过来,电话对面那个用法语大吼大叫的人是弗朗西斯。

他的声音听上去是那么焦急,甚至有些颤抖。弗朗西斯……那个对任何事情都满不在乎的人,也会这样失态吗?

对面的呼吸频率乱了,亚瑟能听见凌乱的脚步声。他在……跑?

亚瑟抖了抖嘴唇,他的手也有些不听使唤,蔷薇茎上的尖刺划破了他的指尖,血珠迅速在凝聚,随着轻微的抖动颤颤巍巍地滴进了土壤。

“……弗朗?”

法国人的声音连同脚步声一并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