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氏无言以对,只得招出实情:她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与王赖子勾搭成奸,却被儿媳撞破。
这一桩案子刚破,郭凯按律法判了罪。堂下听审的人群中就走出一个青年,他规规矩矩的拜倒:“青天大老爷明鉴,求您为小民做主。”
郭凯见他本分老实,语气也放和缓了些:“你有何冤屈,但说无妨。”
“小民没有冤屈,只求大人帮忙断一件事情。”
原来,此人叫丁醇,今年二十六岁。自幼丧母,与父亲丁三相依为命,上个月父亲去世,他继承了全部家业。有一天,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突然登门认亲,说自己是丁醇失散二十多年的生身之父。
丁醇不敢冒认,就带他来到大堂上请县太爷明断,朱县令最后断定他就是丁醇的生父,于是领回家奉养。可是,一个月过去了,丁醇却觉得他不像自己的亲爹,听说来了位断案如神的钦差大人,他就想让大人帮着断一断。
老汉被带到县衙,把之前说与朱县令的话重复一遍:“小民是个郎中,多年游方行医,二十六年前,我妻生下一子,因碍于生计难以养活,便托接生的李婆婆于于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抱给了丁三翁家。”
郭凯眉头一皱:“老人家好记性呀,几十年前的事还记得一清二楚。”
老汉回答道:“大人有所不知,当初我把亲骨肉送给别人也是出于无奈。因此,我便把这件事记在了医书上,上个月偶然翻开医书才发现。大人若不信可传李婆婆或查对医书。”
郭凯命人带来李婆婆,她证实道:“丁醇确实是在出生的那天由民妇抱给丁三翁的。”
衙役呈上医书,陈晨接过来放到郭凯面前的案台上,与他一同查看。果然,发黄的医书扉页上写着一溜小楷: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子送丁三翁家。
郭凯拧着眉瞅瞅堂下众人,人证物证俱在,貌似是真的,不过总觉着哪里别扭呢?要不然像民间传说的来个滴血认亲什么的。